忙碌了近一个月,今天饭店终于要开业了。饭店南面的两面墙换成了硕大的玻璃,屋檐改成了两米宽的门廊,即使现在这个季节坐在南面的顾客依然不用担心阳光会直射到身上。
大门换成了传统的雕花木门,并且装了两层大门,最大限度地隔绝与外界的温度交换。牌匾也换了新的,上面是丁驿爷爷的手笔:清驿饭店。
爷爷奶奶在靠里面的桌子陪着街坊邻居聊天,沈卫龙作为店长今天走马上任,正指挥着服务员忙里忙外,丁驿反而清闲了下来,有点无所事事。
沈卫龙把结婚那天穿的西装翻了出来,让妻子浆洗了一次,配上新买的白衬衣和领带,刮了胡子,剪了干净利落的平头。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认识他的人都是眼前一亮,谁能想到眼前的帅哥几天前还是头发像钢针、胡子拉碴、带着淡淡的鱼腥味的大叔。
对于沈卫龙,丁驿并没有太多的要求,只是与他一起合计了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又买了几本饭店管理的书给他学习。
丁驿自己没什么管理经验,年龄又比沈卫龙小太多,所以他只强调了两点:第一,干净,任何地方都必须是干净的;第二,服务一定好。其他的都交给沈卫龙折腾。
两人唯一的分歧在于饭店经营的方向上,沈卫龙主张做炒菜,以流行的川菜或者淮扬菜为主打,但是丁驿却主张以烤串为主。
丁驿分析了选择烤串的原因,饭店附近居民区很多,相应的做炒菜的饭店也多,但是烤串店却一家都没有。烤串加上啤酒,正适合年轻人的口味,店里的装修也是主打明快亮丽的风格。
而做炒菜就需要请大厨师,必须有特色菜,不断有创新的菜品,否则很难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烤串在附近就是独一家的生意,没有太高的技术门槛,可以由饭店的师傅烤,喜欢自己动手的顾客也可以自己烤,饭店餐桌子上都装了油烟机。还买了一个大屏幕的电视,以备播放大的足球赛事。
饭店门口是一大片空地,有一颗粗大的银杏树,丁驿没有将它改造成停车场,而是计划晚上放上桌椅。夏天的晚上,在夜空下撸串,肯定有不少年轻人喜欢的。
撸串加啤酒,是丁驿上一世遇到师父之后跟着师父养成的爱好,炎热的夏天,一杯冰凉的扎啤,一盘肉串,简直是神仙都不换的日子;大雪纷飞的冬日,守着红泥小炉,上面没有清香四溢的茶壶,而是烤串的铁篦子,吃一口烤肉,抿一口白酒,整个人都会懒洋洋的。
这是上一世爷爷奶奶去世后丁驿不多的美好记忆,也成了他的执念。
沈卫龙最后同意了丁驿的选择,但是丁驿能感觉到他有些勉强,只不过出于尊重丁驿是老板才同意的。不过没关系,事实会让表哥相信这个经营方向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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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刚过,离未就带了三个壮汉过来了,还带了一大筐鱼,沈卫龙急忙迎上前去。
离未塞给了他一个红包,说道:“沈哥,我们今天来一是来贺喜,再着考虑今天贺客肯定不少,我们来帮个忙。”
沈卫龙很感动,说道:“兄弟能来就是给我面子了,怎么还破费呢。”
“沈哥,自己兄弟,别拿我们当客人。你看,我们今天都穿身粗布衣服来的,就是来干活的。”
沈卫龙知道不需要和离未他们客气,客气就生分了,现在人手也确实紧张:“行,那我就不客气了,说实话,人手没招够,后院的厨房人手实在是紧张,你们来得太及时了!”
离未发现丁驿正看了过来,便朝丁驿点点头,带着人跟着沈卫龙去了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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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驿发现自己是店里最闲的一个,连周天海都在整理鞭炮,他正打算找点事情做,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走进店里。
丁驿急忙迎了上去:“杨婉,你怎么来了?”
杨婉的出现几乎吸引了全屋的目光,肩上挎着一个淡粉色的女士小包,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裙摆到了膝盖,露出了洁白细长的小腿,脖子上戴了一串肉色珍珠项链,项链下面是饱满的胸微微露出的一点深沟。
杨婉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走了进来,水汪汪的大眼睛如带露的花瓣,看着丁驿笑盈盈地说道:“听说你开了家饭店,今天开业,我就过来恭喜发财喽!”
说着掏出一个红包递给丁驿,说道:“祝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不远处的街坊轻声对奶奶说道:“看,你孙子身边多了个姑娘,真洋气!”
“不是之前装修的徐师傅家的吧?”
“不是,那个姑娘个头比她高一点儿。”奶奶笑眯眯地看看丁驿和杨婉,笑道,“肯定是小驿的同学。”
丁驿请她坐下,服务员送来两杯清茶。
丁驿问道:“报了志愿就没见过你,听说你回金陵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