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辞不多,却每一个字都在告诉尸雀,太岁的重要性。
她又指了指尸雀,
“我新建立的势力【九幽轮回】的大管家,代号尸雀,灵台大圆满境界,我当前最倚重的得力帮手!”
当听闻【九幽轮回】,太岁直接不敢置信地瞪眼,一脸受伤,一脸的心痛,不只是眼神嘴脸,连小手都抓着胸口,控诉:
“师姐建立了新势力都没跟师弟说?!”
“心痛,痛到无以复加,师弟就差把心挖给师姐看看有多红了……”
“结果,结果……师姐,你竟然还对师弟隐瞒诸多!”
尸雀在一旁,一张老脸噙着一抹难言的笑,因为她实在是没见过这一刻,主上这无语又充满了“人性”的一面。
“啪!”无心是一点没留手,一巴掌拍在了太岁脑门上。
“给我消停点,就你的心还红?”
“你想让师姐也给你搜魂一下,让师姐瞅瞅你到底有多少事瞒着师姐?”她觑了他一眼。
“嘶!”太岁直接缩起了脖子,那小眼神劲劲儿的,撅着小嘴,不敢说话了。
别人说怕是开玩笑,师姐说想给他搜魂,那就是真想过了——这要看了,他岂不是完蛋了?!
几句玩笑话,二人正式认识,太岁知道尸雀是无心手下的死士,却怎敢将她当成死士?
一句“当前最倚重的得力帮手”,这让太岁直觉自己地位岌岌可危。
完蛋了完蛋了……
却还是恭敬道:“尸雀前辈!”
眼睛却还是骨碌碌的转,他不知道无心师姐是如何拿下这一位,好奇心就跟小猫似的,抓耳挠腮。
至于尸雀,内心更是震动了一下,因为太岁的来历,还因为他与无心关系,虽然她心中,能让她唯命是从的人唯有主上一人。
却仍将太岁排到了无心后的第一人,态度相对露影六人,亦更柔和。
老人家眯着眼,就跟凡俗世界大户人家人的老管家似的,和蔼可亲,笑道:
“主上的师弟,那便是一家人,老身尸雀,二少主唤我一声尸雀大管家就是!”
自从被破了高高在上的心境,她仿佛真正做回了自己,什么地位,什么威仪都不在意了,只想在这一场磨炼中,享受一场红尘的历练。
“尸雀前辈,您可折煞我了!”太岁缩着脖子一脸不敢,但眼神却滴溜溜地转,试探着。
毕竟他向来喜欢踩在别人脑袋上,修为越高他越得意!
三人只是玩笑了几句便停止了,毕竟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
对于为何放走玉山盟主周湮,太岁起初不明。
无心一句:“你猜……为何大唐神朝祖庙守陵长老,会安排人潜伏在玉山盟?”
他顿时惊醒:
“师姐的意思是——李三十二、陈空、苏澜、悦己容三人的出现,并不单纯是因为玉山盟对七十二绝地探索,引起守陵大长老的不满、忌惮?!”
无心点头,“我原以为是如此,但这几个月,我对于李三十二的记忆一再琢磨,发现了一件怪事!”
“大唐神朝祖庙守陵人几乎是每年前一换,毕竟这不算一件好差事,与在一朝堂中失权下放无异,环境更是极其恶劣!”
“一般镇守一次,便罕见有人愿意二次前往,但如今的守陵大长老,却是罕见二次镇守祖庙者!”
“尤其他还是一尊,已经进入晚年,寿元无多的情况下!”
“我原本就有所猜测——却直至方才,对周湮实施搜魂,才进一步确定了这一件事!”
她揣着手中的【盗王乾坤残盘】,十分坚定道:
“数百年前,玉山盟前任盟主曾经身中诅咒,所中诅咒,正是在争夺一座绝地遗府,乾坤盘被二人一分为二,被神秘人所下!”
“他苦撑了几百载,最终化道而亡!”
“诅咒,我则有幸见过,乃为大唐神朝·灭魂咒!
尸雀眼眸一闪未语,她意识到了其中的关窍。
太岁是脑子快,嘴巴也快,倒抽一口冷气:
“师姐的意思是……这一代大唐神朝祖庙守陵大长老,便是几百年前与其争夺半道乾坤盘的灵台修士?!”
无心点头:
“不敢说十成,足有九成可能性!”
“其人第二次接任守陵大长老,正是在前任玉山盟主得到【乾坤残盘】后,三百余年间!”
太岁倒抽一口气:“难怪——是我,我也会选择,毕竟都是晚年了,他必定多次探索,甚至确认了其中的不凡,否则岂会甘愿沉沦?”
他却还有不解,“那为何,他不干脆出手?是不确定,还是另有限制?”
无心解释:
“或许都有!”
“毕竟周湮是在几十年前才确定了【七十二号绝地】,最关键是玉山盟前任盟主与其,当年都是用另外的身份探秘。”
“其次,大唐神朝祖庙,轻易不得离开,尤其是身为大唐祖庙守陵大长老,一旦离开,便会被召回东土!”
太岁也终于将整件事串联,惊叹此人沉得住气:
“再接续守陵重任,难免会引起疑心——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不死,不想着突破,不想着寻找增寿的法门,一门心思要往祖庙钻,一次两次都罢了,第三次若没有鬼,谁信?!”
太岁却忍不住担心了,“这老东西有半道残盘,会否……已经先一步,得到了那宗传承?”
无心摇头:“完整的盗王乾坤盘,或许才有望打开,半块——最多也只能寻到大概所在!”
他甚至都没能找到,但这个可能性不大。
至于为何前世是大离仙朝得到了这一桩机缘,寻回了【大离仙朝·祖器】?
他倒是敢说,这祖庙的花肥,就有他的一份。
太岁最后一个疑点:“师姐,为何不动用真灵契约,这样,这老帮菜就彻底跑不掉了!”
无心白了他一眼,“你当真灵契约没有代价?”
他顿时明白了,“寿元!”
至于为何让尸雀前辈布下古契,契约周湮,则再正常不过了。
关乎修真界主仆契约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