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匆匆,流年似水。戚彻猛然一回头,突然发现这些发生在他身上幼稚而又青涩的事,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十年的时间,足矣改变很多人,很多事。戚彻也改变了很多,唯一没变的,就是他还记得儿时的那些往事。
戚彻开着一辆破旧的,却擦洗的崭新的东风越野,奔驰在伊犁去往乌鲁木齐的高速上。车身上绘着一匹冲天仰头长啸的狼,这是好朋友方翔给绘上去的。方翔常将戚彻比喻成独行的孤狼,他说这很戚彻。方翔能说这些话,是因为他太了解戚彻了。作为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没人会比方翔更了解戚彻。
方翔说:“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可分为三种。一种属鹰,必须展翅飞翔,翱翔天地是他的归宿;一种属狗,只会逍遥快活,潇洒不羁是他的生活方式;一种属狼,只知沉默狂跑,独自舔舐伤口是他的宿命。戚彻就是头狼,只会用玩世不恭,叛逆不羁,吊儿郎但的态度来掩饰内心深处的脆弱和敏感。很多时候,他其实想告诉你他在想什么,可就是怎么也说不出来,你只能替他干着急。所以他只会言不由衷,身不由己地伤害身边最亲近的人。所以你总能看见他一脸落寞地站在寂静处,那副嘴脸别提有多欠揍了。其实,戚彻不知道,这样伤害得不仅是身边亲近的人,还有他自己。女人一旦爱上这样的男人,一定会很苦。叶筱爱上了戚彻,所以我替叶筱不值,更替叶筱感到苦。”
谭颖笑着问:“那你属于哪种?”
方翔说:“我……哪种都不是。”
谭颖说:“哦,知道了。原来你不是男人。”
方翔说:“对,我不是男人,你是,你很男人。”
谭颖掐了方翔右胳膊一把,说:“哈哈哈,神经病。”
谭颖跑去问戚彻,如果说方翔是最了解戚彻的人,那么戚彻同样也是最了解方翔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