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里的风似乎格外寒冷,它不停打着凄厉的呼哨在我的身边久久盘旋着……
此刻的街头除了几个零星的路人之外,只剩下一盏盏晦暗的路灯在泛着幽幽的光。
我掖紧了大衣的领口,拖着手里沉重的行李箱继续往前方蹒跚着。
一阵寒风凛凛刮过,我感觉脸上那些还未曾痊愈的伤口似乎又隐隐作痛起来,似乎连带着内心深处的老疤也一同撕裂开来。
就在这时,从前方不远处的一家店铺里透出了些许微弱的灯光。虽然那些光是幽冷的,但对于此时饥寒交迫的我来说,已经顾不上这许多了,忙加快了步伐往那里奔去。
走进店铺之后,我才发现这竟是一家小火锅店,真是正合我意。
店里的客人并不多,我拖着箱子找了个暖和点的角落坐了下来,然后随意在桌角摆放的菜单上点了一些菜品。
不多时,两个年迈的老人走过来将一个滚开的火锅汤盆端上桌,然后又一端上我所点的几样菜品。透过从锅里腾起的雾气,我突然发觉那两位老人似乎在有意无意地偷偷打量着我。但当我想去仔细看看他们时,两位老人已上齐了所有的菜,转身往店堂深处走去了。
我没再多想,因为此刻我只想吃点热腾腾的东西。我太冷了,从内至外到处都冷。
红红的炭火热烈地燃烧着,铜锅里的白汤汩汩翻滚,我把几片菜叶夹进汤里,看着它们在里面上下翻滚。
片刻后我捞起其中一片放进嘴中,一种我再熟悉不过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蔓延开来。我慢慢地咀嚼着,泪水一颗颗滑落下了,滴到了锅里。“致远……”我脱口而出一个深埋多年的名字,眼中弥漫的雾气如同锅里的汤水一般愈来愈浓……
那一年我在老家的一所中学读初二,还是个懵懂的小女生。同班同学致远是个体育健将,常年锻炼的他高大挺拔,英武帅气,是学校里众多女孩心梦中的王子。
初二上学期开学不久,班主任秉着“一帮一,传帮带”的宗旨将班上学习好和学习差的学生进行一对一组合,我和致远也由此成了同桌。
那个时候体育特长生只要分数不是特别低,升本校高中时就基本没有问题的。所以致远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留在学校训练到很晚,然后第二天上课就会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虽然老师们都不大过问他,但身为同桌的我却对此非常反感。
我那时一心努力学习,因为今后我是要去读最好的大学的。但每当看见身边的同桌在那不停地打着呼噜,我就不由得心烦意乱。
后来我想到一个法子,那就是每当致远睡得很熟呼噜很响的时候,我就用钢笔尖去偷偷戳他的胳膊拐。每次看见他睡眼朦胧地从梦中惊醒时我简直在心里乐开了花,但表面上还时间一久,我的这些小动作就是傻子也该明白了,但致远却从未追究过。每次他都是看着我的眼睛淡然一笑,目光中也无风雨也无晴。这倒让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暗自责怪自己过分了。
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加,我渐渐对他也没当初那么憎恶了,甚至有时我还会帮他捎来各个班那群早熟女孩们传递的“爱心”小字条。但是致远每次见到那些字条都是付之一笑,然后将它们团成一团扔进教室后面的垃圾桶。
时间匆匆,很快我们就进入了初三。老师们又有了新想法,觉得还是物以类聚最佳,于是身为英语课代表的我和班上的化学课代表成了同桌,而致远则因为身高马大学习差理所应当地坐到了最后一排。此后随着学业的愈发紧张,我和致远再无交集。
终于到了初中毕业的日子,拍集体照的那天艳阳高照,是个好天气。
当我们和老师们都排好位置后,就看见致远从远处一路狂奔,跑向我们。他满头大汗,但
在阳光的照射下,他浑身散发出的那种蓬勃向上的气息却挡也挡不住。所有人都在注视着他,尤其是班上的那群女孩。她们每一个人都在期盼着这个像风一样的男孩子能够奔到自己的身旁,和自己一起去拍毕业照。
但意外的是,致远冲进人群硬生生地挤到了我的身边,然后咧嘴朝我一笑,露出了他好看的白牙。我诧异地睁大了眼睛,要知道我站得地方是老师们后面第一排,那可是优等生的c位啊!就在这一刹那,快门声响了起来,将我们所有人或惊奇、或诧异、或嫉妒,或羡慕的表情永远定格在了那张照片里。
暑假后新的学期开始了,到校报到时我才从别的同学口中得知致远去了外地的一家体校。从此之后,再无他任何音讯。几番寒来暑往后,高考成绩优异的我终于被心仪大学的外语系录取,这也算是我多年辛苦努力的回报吧!
大学后的第一个暑假,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慵懒无奇的午后,睡梦中的我被一阵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给吵醒。
拿起听筒,里面立刻传来一个略带沙哑的男声,“喂,请问李佳在吗?”,我说:“我就是啊,请问你是?”。
听筒那端沉默了几秒后,道:“我是致远,你初中时的同桌,还记得吗?”。
我懵了一会,最后终于想起了他,忙惊喜地问:“怎么是你啊,你怎么有我家电话的?”。
致远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从老同学那得知我放假回来了,然后问了好多人才知道了我的电话,接着马上就打了过来。
“那,那你有什么事吗?”我试探着问道。
“嗯!”致远沉默了一下道:“明天咱们班有个同学聚会,你也来吧,我开车过来接你!”。
“嗯,好,明天见!”我满口答应道。
开车接我?这算是什么呢,难道是……我的心下微微一动,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但又摇了摇头。第二天的傍晚,致远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准时到了我家门口。几年不见,我和他都有所变化。我梳着当下女大学生最流行的披肩发和空气刘海,脸上画着淡妆。而致远则是白衬衫配浅蓝牛仔裤,虽搭配简单但却有一种令人舒服愉悦的干净洒脱。
“上车!”他向我做了个邀请的手势,眼睛里亮晶晶的。
我上了他那辆桑塔纳两千,车子崭新干净,看样子他应该混得不错。
一路上,我们聊得很愉快,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致远告诉我那年他去体校后没多久就去部队参军了,退伍后他学了厨师,然后和父母在外地开了一家火锅店。生意挺不错的,已经有三家分店了。因为店里的生意忙,他几年都没回老家了,没曾想这次回来一趟居然能约到我。
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静静地听着他说话,风从车窗外吹进来不停撩拨着我的头发,我突然感觉到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致远似乎在迫不及待地要对我诉说关于他的一切,一种隐隐的感觉从我的心头渐渐腾起,似乎有些无形的东西在我和他之间流转。
我不愿再深想下去,赶紧转换了念头。或许这些只是多年未见,久别重逢后的临时热情吧!我在心里默默念道:“siygir,dntthinktuch”。
老同学难得聚会,自然热闹无比。初中时代那种本色真情是一辈子也无法抹却的,大家边喝边唱,气氛浓烈。
就在这时,致远突然站起身跑到我身边来,倒了一满杯酒举到我面前大声道:“小佳,你做我女朋友吧!”接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面对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我的脸烧了起来,尴尬无比。突然我灵机一动,马上也将自己的酒杯倒满,“同学,友谊地久天长!”然后仰头一口喝下杯中酒。
周围的同学们发出一阵哄笑,接着又各自聊了起来,这个插曲也就这样过去了。但我偷偷望见致远坐在角落里独自喝着酒,默声不语。
聚会结束时已经很晚了,几个男生打车将醉得不省人事的致远送了回去,我想这一切也就到此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