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7章 焚书波谲II(2 / 2)秦时明月之相逢时雨首页

我顿感不妙,身后的赵高早已上前一步,他在我身侧低声道:“大人,这是赵国文字,看内容应当是赵国的史书。”

“原来如此。”我尽可能淡定的一笑,道,“小圣贤庄藏书众多,伏念先生看样子是忙中出错了,遗漏了一册。”

我把书卷立刻交给面前的秦兵:“扔进去一起烧了。”

“诺。”

秦兵接过正起身,赵高森然道:“慢。”

赵高拿过书卷展开,手指蹭了蹭墨迹,道:“此书墨迹明显是新墨。赵高请问伏念掌门,为何小圣贤庄还会有六国文字抄写的书籍,而且写于禁令之后?”

伏念看了一眼竹简,看出了什么,面色一凝:“是谁?自己站出来领罪。”

他抬眼,目光如刀扫过弟子,停在了一个方向。弟子们个个面色恐惧,惶惶不安,如果没有人出来认罪,按照秦律,所有人都要连坐。

我仔细端量了一翻那边的弟子。难道是子慕?其他弟子有茫然有委屈,而他的脸上却只有恐惧一直避开伏念审视的目光。

僵持不下,赵高道:“九壬司大人,好古非今攻讦新政者,尽以史书为据。按政令私藏者应悉诣守尉杂烧之或斩首弃市。如果无人交代认罪,那么只能所有的弟子一起受刑了。”

他的话如芒刺在背,我不禁露了怒气,正色道:“中车府令,藏书楼已烧,足以证明儒家忠君之心昭昭。只为一卷书册的疏漏,施法重刑于众弟子,难免天下人心惶惶。而且一卷新抄赵国史书而已,无法证明此人故意私藏书籍抗法拒缴,否则怎么会随意地丢在处所呢?只要交出书籍不再犯,何必再追究重刑,当然下不为例,再犯绝不宽容。”

“九壬司说的甚是,不过大秦律法不容闪烁其词,违令便是违令。处处特例,则法不立。当然只要那人自首认罪,便只需处置一人以儆效尤不必劳师动众,否则你我等见而不举,连坐同罪,恐承担不起。”

“失职在颜路,愿承担全部罪责。”颜路突然上前一步,岿然清冷,字字斩金断玉,“大人不必为难,儒家弟子诗书皆为颜路所授,弟子们闭门只读圣贤书不闻天下事,才不知事态严重,罪在颜路没有详尽告之焚书令才至此。”

子路师兄……

果然是他的作风,每每遇到兴师问罪,他总会挡在他人之前先站出来顶罪!只是,无论伏念和颜路肯定已经料到这笔迹出自谁,如果我猜的没错真的是子慕的话,颜路又何必为一个飞扬跋扈甚至连承担责任勇气都没有的纨绔子弟牺牲自己呢?这样真的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