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自己身上这件象征着天下至尊的衣服。
这件龙袍,是咸阳宫里手艺最好的绣娘,耗时三年缝制。
上面绣着金色的玄鸟,用的是天下最名贵的黑丝。
他以前觉得,这身衣服威严、厚重,配得上他始皇帝的身份。
但现在。
嬴政的眼皮跳了一下,心里翻起一阵烦躁。
黑,是因为大秦染不出其他鲜亮的颜色。
厚重,是因为大秦的工艺做不到轻薄防寒。
他这身天下最尊贵的衣服,如果扔进仙人的那个木柜子里。
恐怕连垫在最底下的资格都没有。
嬴政大拇指用力掐进掌心。
一阵刺痛传来。
寡人富有四海。
可寡人穿的,居然比不上仙界一个打工的平民。
这种巨大的落差,比千军万马的冲锋还要刺痛一个帝王的心。
光幕里。
楚辞根本不知道自己一柜子网购的便宜衣服,把大秦纺织业的底裤都扒光了。
他站在衣柜前,搓了搓胳膊。
“秋老虎刚过,这晚上降温也太快了。”
他打了个喷嚏。
手伸进密密麻麻的衣服堆里,开始来回拨弄。
塑料衣架互相碰撞,发出一阵轻微的“哒哒”声。
衣服布料摩擦,沙沙作响。
楚辞在一排夏天的短袖里扒拉了半天。
视线定格在角落的一排厚衣服上。
“明天去山里烧烤,早晚风大,得穿件能挡风的。”
他伸出手,扯住一个衣架的挂钩。
往外一拽。
一件纯黑色的秋季防风夹克被他拿了出来。
夹克的面料是锦纶加聚酯纤维。
表面带着一点哑光,摸起来顺滑。
领口是立领设计,没有繁琐的袖摆。
干练,简洁。
楚辞把衣架随手扔在床上。
衣架砸在床铺上,发出一声闷响。
他双手抓着夹克的肩膀部位。
身子微微一侧。
右胳膊往后一伸,精准地套进右边的袖管里。
夹克顺着他的肩膀滑落,盖住后背。
他左手一掏,把左胳膊也穿了进去。
双手捏住夹克的领口,用力往下一拽。
肩膀微微一抖。
衣服稳稳地穿在了身上。
咸阳宫的武将们看着这件衣服。
王贲眼热得直搓手。
“这短衣……没有宽大的袖袍,紧贴手腕。”
他盯着夹克的袖口。
“布料还泛着光,不吸水不透风,看着便能挡住荒野的荆棘刮拉。”
“若是大秦军中的斥候能穿上此等短衣,翻山越岭,何等利落!”
大秦的军服宽袍大袖,打仗时还要用麻绳把袖子死死绑起来。
碰到下雨刮风,麻布吸了水,重得能把人压趴下。
楚辞没空理会古人的赞叹。
他穿好夹克,觉得胸口有点漏风。
低下头。
双手分别摸向衣服下摆的正前方。
左手捏住左边布料最底端的一个方块硬物。
右手捏住右边布料底端的一块金属插销。
楚辞手腕往中间使劲。
把左右两块布料的边缘,往一起凑了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