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晚晴敲下最后一句:“任何一组出现新的异常状态,后续梯组不复运,已恢复梯组退回限制服务。”
“加上。”林砚说,“昨晚的限制服务是预防性处置,说明当时发现了必须隔离、必须观察的异常,不等于确认发生过火灾、坠梯或其他事故。故障原因和责任归属,等有权限的人核验完再说。”
十一点,文稿第一版发给物业。
运营负责人要求补上处置单编号和签字角色;法务顾问要求删去可能被理解为指控恒达的表述;维保单位则对“无现场对应”反复确认,最后改成“现场输入、控制器事件和维护会话三者未能相互印证”。
林砚宁愿多等,也不愿把未经审核的判断扔出去,给人留下反咬的口子。
中午十二点四十,物业召集维保单位、砚安、法务和业委会安全委员开线上核验会。监控时间码、值班记录、处置单、维保到场表、运行日志导出编号,一项项对照。
业委会安全委员问得直接。
“谁有权停梯?”
物业运营负责人回答:“物业有权在紧急情形下决定限制公共设备对住户开放,并启动分流,但不直接操作电梯。具体停用、检修、试运行和恢复,由持证维保人员按技术处置单执行。昨晚砚安提出隔离建议,决定限制服务的是我,执行技术操作的是恒达驻场维保负责人和到场技术人员。”
“谁有权看群控记录?”
“原始数据由物业保管。昨晚导出由物业信息主管操作,范围限定为处置时段的运行和审计记录,导出过程有见证。砚安只持有核验副本。”
会议拖到下午两点。最后通过的不是“为砚安背书”,而是一份有限公开方案。
物业确认限制服务和分批复运时间;砚安发布完整处置时间线及打码后的恢复单;固定机位监控只公开与运行组织相关的片段;原始记录由物业保全,业委会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查验。
下午三点二十,联合说明挂出来。
没有提恒达,没有放机房画面,也没有把旧接入盒和历史资料塞进正文。
配图里只有带连续时间码的固定机位画面:引导员把短距离乘客引向楼梯;三号梯完成低区空载往返;维保员随高区梯进出轿厢;七号、九号恢复层站召唤后,驻守人员逐轮核验停靠。
等待的人还在,抱怨也没有被剪掉。
评论区起初仍然尖锐。
“异常到底是什么?”
“为什么要观察四十分钟?”
“物业和维修公司一起发,能算独立证明吗?”
沈棠把后台停在审核页。
“要删吗?”
“辱骂、人肉、伪造信息删掉。问程序和记录的,留着。”
四点多,一条长评论被顶上来。
发言的人自称做过楼宇自控维护,没有替任何一方担保,只指出偷拍视频截取的是限制服务刚开始的十几分钟,而联合说明列出了隔离、观察、分批复运的连续记录。真正该核对的,不是谁配音更吓人,而是物业是否保存完整日志,维保单位能否交出当年的交接和验收材料。
下面很快有人追问。
“既然维护侧出现过异常会话,维保记录为什么拿不出来?”
“通信兼容改造验收过没有?”
“旧件拆除后去哪了?”
傍晚,物业发出第二份公告:业委会已书面同意调取两年前通信兼容改造的合同、验收资料、设备领用和拆除件流向记录;原件缺失或不在物业保管范围内的部分,将委托律师向恒达及相关单位正式催告。资料调取期间,旧接入盒和电子记录继续封存,砚安不得单独启封或扩大查阅范围。
晚上七点,业委会结束表决。
暂停砚安后续委托的提议没有通过,但条件写得很硬:砚安仅能在物业、业委会授权和见证程序下参与技术核验;不得接触超出本次处置范围的平台数据;涉及责任认定的结论,必须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宋驰看完消息,长出一口气。
“至少没把我们赶出去。”
林砚把手机扣在桌上。
合作留下了,不代表事情轻了。
历史资料调取清单里,物业只写了“维保交接总目录及所列拆除件流向文件”,没有公开附件名称。
九点十六分,林砚收到一封陌生邮件。
没有正文,没有落款。
附件是一张扫描目录页,页眉是两年前的《通信兼容改造维保交接总目录》。第七项写得很清楚:
“附件编号WD-JJ-07:拆除件流向记录。”
“旧接入盒回收记录”几个字被粗重黑色涂层盖住。扫描边缘有一道折痕,涂层没有压实,露出半行铅笔字。
“D路设备,转入二次使用。”
林砚盯着那几个字,没有下载更多内容,也没有转发给任何人。
邮件附件名只有一串编号。
WD-JJ-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