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看天,星辰稀稀拉拉。
林宇辰缩着脖子,两只手抄在袖口里,腋下夹着手电筒,发现街面上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冷,晚上气温太低了。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来到了寒冬腊月。
他呼了口气,在地面跺了跺脚,很快来到目的地。
院子不大,土坯房里隐约透着光亮,偶尔还能听到一阵说笑声,显得有些飘渺遥远。
刹那间,林宇辰瞳孔收缩,只觉一股久违的熟悉感袭上心头。
是的,这是一种既陌生又熟悉,极为古怪的矛盾感觉。
他眯起眼睛,记忆的丝线瞬间被拉扯,如同掉进了滚筒洗衣机,不断被旋转洗涤,晕头转向。
心神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
是的,至少在这一刻,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前世,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大学时光。
咋说呢,有一股十分古怪,让人捉摸不透的时空错位感。
可能是自己太过多愁善感了吧。
或者说,这次惊险的送医之旅,让他真切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心里隐隐后怕。
如果不是林宇辰力排众议,坚持将发高烧的病人及时送医。
一旦张若楠的病情一直拖着,按照县医院大夫的说法,稍微拖延一两天,确实有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以赤脚医生,或者是公社卫生院的简陋治疗条件,缺医少药,很难说不会让病情加重。
即使治好了,只怕也会出现严重后遗症。
人啊,终究太脆弱不堪了。
“自从大学毕业后,好久都没有感受到这种气氛了吧,独属于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林宇辰思绪翻飞,被勾起了情绪,还没进门呢,就听见里头传出来的笑骂声。
“哈哈哈,兄弟,你这个真不行!”
“哎哟,咸死我了!”
“喏,尝尝我的!”
屋子里,大通炕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十多个人。
炕上乱糟糟的,铺着麦秸秆、旧棉被之类,有的人已经睡了,还有一些十多岁、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嘻嘻哈哈,聊得欢快。
一眼看去,就知道这些人是下乡知青,有的人半躺着,有的盘腿,靠着墙根唠嗑,气氛十分放松,互相嬉笑怒骂,没啥顾忌。
事实上,屋子里的大部分人,在之前其实都互相不认识,来自于公社的各个大队、各小队、各屯子。
大群天南地北的陌生人,齐聚一堂,互相畅所欲聊。
这一幕热闹场景,让林宇辰陷入了回忆,瞬间想起自己当年大学新生去入学报道的事情。
当时夜里在宿舍聊天时,躺在床上,那种与舍友们无话不谈,畅想未来的轻松氛围,确实让人极度怀念。
“可惜,以前的回忆再美好,终究也回不去了。”
林宇辰摇头失笑,脚步轻快,掀开门帘,一头钻了进去。
下一秒,一股闷热迎面而来。
紧接着,就是一股混杂着汗味、脚臭味、霉味的古怪气味充斥鼻尖。
那酸爽滋味,比陈年的老坛酸菜还带劲,差点没让人当场吐了个稀里哗啦。
“妈耶,这味道……与前世大学宿舍的正宗发酵味儿,也算不遑多让了……”
林宇辰暗暗皱眉,被这股味道冲得眯了眯眼,差点没转头就跑出去。
屋子挺大,旁边的一个炉子旁,有三四个青年人围着坐一圈,或蹲或站,时不时发出轰笑声。
他朝几个知青打了声招呼,在炕上找了个空铺位,准备今晚随便将就一下。
没办法,条件简陋,随便对付对付,有住的地方就不错了,还要啥自行车!
“嘿,兄弟,”隔壁铺位一个圆脸,留着寸头的小伙子严建设凑了过来,十分自来熟,好奇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