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韩非子》:给君王开挂(2 / 2)古书奇谭首页

如上所述,法家的思想虽然实用,但却是零碎的,经验式的。需要系统总结,上升为理论。这个历史的任务就落在了韩国的王室公子韩非子的肩上。

在韩非子前,法家有三大流派。一派是以慎到为首的“势”派。慎到与孟子同时代,他主张,在政治和治国方术中,“势”,即权力和威势是最重要的。第二派,以申不害为首的“术”派,强调“术”,即政治权术。第三派,以商鞅为首的“法”派,强调法律和规章制度。而韩非子认为,这三者是缺一不可的。他认为:“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然后一行其法”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的作用;他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从捉摸,这是“术”;他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有了这三件法宝,君主就像开了挂,一路绿灯顺利升级了。然而,炼出三件法宝的韩非在韩国无所用其巧,后来被秦王政赏识了,却又将他虐死狱中。

不管怎样,法家的思想是崭新的,有着时代气息,与时俱进。

中国人办事往往依循过去惯例,这可能与大多数民众是农民有关。农民为所耕种的土地所束缚,很少旅行。他们年复一年,按季节变化耕耘作物,凭过去的经验就够用了。如果遇到新事,首先就想过去有什么经验可以遵循。这个传统思维方式对中国哲学有巨大影响。从孔子的时代起,多数哲学家都要找古代的权威来支持自己的学说。孔子喜欢援引的古代权威是西周的文王、周公。墨子与儒家辩论时,援引比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孟子为能凌驾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尧舜,因为他们是传说中比夏禹更早的圣王。最后,道家为胜过儒家和墨家,又请出伏羲、神农,据说他们比尧舜还要早几百年。这些哲学家在这样做的时候,事实上是建立了一种历史退化观。这些哲学家,思想主张虽然各有不同,但是,他们的历史观却有一个共同点: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自古代的“黄金时代”以来,历史是在日渐退化。因此,人类的拯救不在于创立新的,而要靠退回到古代去。先秦时期各主要思想流派中最后出现的法家,在这方面是一个鲜明的例外。韩非子认为古代的人们比较纯朴,是物质条件造成的,古者“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今人多……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韩非子五蠹所以他认为不能守株待兔,要采取新的方法适应新的变化。他认为,圣人治国,不是要使人人都自觉行善,而要着眼于使大众不能作恶。在一国之中,能自觉行善的不会超过十个人,但只要民众不作恶,国家就能保持太平。君主治国,着眼在大多数,至于其他少数,无关宏旨。因此,要着力的是执法,而不是立德。作为荀子的学生,韩非子深信人性恶。君主治国要掌握赏罚两项大权,即他说的治国“二柄”。

关于法律的运用,韩非子的观点也充满现代精神。原来的周朝有礼和刑两项权力原则。对贵族内部实行“礼”,对下层庶民实行“刑”。把阶级内部矛盾和阶级矛盾描述得如此清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韩非子则根据时代的变化提出石破天惊的思想: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法不偏袒权贵,法律的准绳决不能屈从于邪恶,就象木匠用的墨线决不会就弯曲的木料一样,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即使他有才智也不能用言辞来辨解、搪塞,即使他英勇无比也不敢用武力来抗争。惩罚非过,不可回避权贵大臣;而奖赏善行,则不可遗漏普通百姓。就是说没有阶级,只有人性,人性本恶,恶则罚,但是所有人一视同仁,因为所有人,无论什么阶级,只要是人,其性就是恶的,那还讲什么礼?这种一刀切,倒也是非常进步的。

韩非子的确是一把斩乱麻的快刀。诸子百家的思想在他这里截长补短,兼收并蓄,很好地融为一体。他吸取了诸子百家思想的合理成分,又把他们不切实际的内容摒弃掉。比如,他吸收了荀子的“性本恶”思想,为轻罪重罚找到了理论根据。他又吸取了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给君主运用术和势找到了指导原则。但他又把儒道两家对君主的要求降低,很好地适应了时代发展。而且,法家是很不讲“礼”的。它把贵族地位降低,所有人一律用“刑”。

韩非子是一部深刻改变社会现实面貌的书。它爆发出的洪荒之力为中国后世封建王朝确立了政治和法制的主体,几乎每一个王朝都是其思想的实践,尽管一些儒家人士常常批评统治者是“外儒内法”,但法家思想始终是君主专制政体最实用的统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