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这个国家,无论男女都盛行整容术。就算是放上五六天的小假,整容医院里也是病满为患。从割眼皮、隆鼻梁、削下巴……皆有。更有条件的家长,会从孩子几岁时就开始做一些相关的整容术。
从韩国回到花城时,已是初冬,离开时还是夏天,归来便已进入冬天。
冬天的花城,没了夏日的烦燥和炎热,天气不算太冷,大街小巷依旧还有穿着各式各样裙子的年轻女孩。
再到百花景苑,当她风尘仆仆地站在宋妈妈跟前时,宋妈妈一声惊呼,一把就抱住了景荀。
“弘文,景荀回来了!”
宋弘文正在上网打游戏,听母亲这么一说,立马就弹跳了起来。
景荀拖着一只行李箱,面带笑容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她哪里好像不一样了,宋妈妈和宋弘文都认真的看着,脸还是原来的脸,好像比以前更漂亮了。
宋弘文歪着脑袋,看着景荀的眼睛,是的,是她的眼睛,变得更有神了。景荀在韩国也赶了一回时髦,不是整容,是在韩国参加了一个短期美容培训班,学会怎么化妆。
“妈妈,这是你的礼物。在韩国,像妈妈这种年龄的人,都穿这种款式的秋装、冬衣,我各买了一套。还有这个,是给弘文哥,买衣服担心挑不好,就买成围巾和眼镜了……”
这对宋家母子来说是快乐的一天,出差几个月的景荀终于回来了。
这一晚,宋妈妈又备了一桌好菜。吃过饭,两个人陪宋妈妈看了会电视,一到十点,宋妈妈就回卧室休息。两个人又上了顶层的天台,或喝饮料,或喝啤酒,就那样站在天台说着话、聊着天。
“景荀,皇甫烨近来好像猜了些什么。你刚出国,他就找上门了。和我妈长谈了一次,我妈担心说错话给你带来困饶,什么也没告诉他,虽然我妈没说,可是我觉得以他的聪敏,一定是猜到些什么?”
“猜到又怎么样?皇甫那人我了解,他不会乱说话。最多就是找我核实情况。”
皇甫烨不是那种心狠手辣的人,他是天之骄子,同时他也是骄傲的,从来都是他不理人,却突然被景荀给甩了,多少有些不甘心。但结束的,就很难再重头来过。
“三天后就是光棍节了,真有意思,霍老居然要在这天开酒会。”
弘文语调沉重:“今天一早,我们公司就接到圣瑞集团的邀请函。你走之后第二个月,林娜和霍天宥的女助理发生了争执,是霍天宥把这事压下的,具体怎么处理没人知道,而杜经理对这事也眼只眼,闭只眼。还有莫总和冉丽珊的关系,近来也变得有些紧张。”
“不用身在这种是非之中,感觉还真不错。”景荀笑着,在国外漫步的时候,她也会短暂地忘掉自己身上背负的仇恨,可该面对的总得面对。重要的是,这几个月和霍老的朝夕相处,让她对霍老的了解更深,而霍老也更加信任她。这样,她就可以放手实施自己的计划。
首先,第一步:她要想法把冉东林赶出圣瑞集团。
“到时候,弘文哥会去?”
“我们公司是圣瑞最大的合作伙伴,各部门都会派人参加。业务部经理去东部考察,我们部门由我参加。”
景荀手捧着饮料罐,优雅地抿了一口,甜里带酸,宋弘文知道她的口味,就连家里也准备着几样她爱喝的饮料。
聊着天,手机响了。景荀掏出手机,按了个免提键,弘文没再说话。
“景助理,听说你回国了。明晚有空吗?想给你接风洗尘。”
这是霍天宥的声音。
景荀说:“多谢副总裁的美意!这几天我想好好休息一下。三天后是公司举办的酒会,我会按时参加!”
霍天宥有些隐隐的失望:“这样啊。那我不打扰你了。晚安!”
景荀想了一会儿,正要将手机揣好,铃声又响了。
“景助理,明晚能约你吃顿便饭吗?”
这回,换成了莫振浩的声音。
景荀认真地想着,刚挂掉霍天宥的电话,莫振浩就打过来了。“莫总,真是不好意思。我这段时间太累了,真的想好好休息一下。”
弘文正要说话,景荀做了一个别说的手式。
等她打过电话,弘文不无遗憾的说:“阿荀,你也不用两个都得罪呀。”
“你放心,这两个男人的脸皮比城墙还厚,是不容易得罪的。如果是弘文哥,被拒绝之后肯定不会再约。但他们不同,霍天宥向我示好,因为我是霍老的助理。而莫振浩,是想知道我和霍老此行国外考察的情况。圣瑞和莫氏两大公司虽是合作关系,可莫氏更大程度上是仰仗圣瑞发展。待莫氏可以独挡一面,早晚都会摆脱圣瑞。这两家公司做的可都是旅游和酒店业的生意,谁手头有更大资源,就说明谁更有竞争力,在未来的发展中更能立于不败之地。”
“阿荀现在是霍老最赏识的人才。为了他们各自公司的发展,他们俩谁都不会得罪你,只想拉拢你。”
她信心满满,对于未来的路也渐趋明晰。几个月与霍延年的朝夕相处,让她对将来的计划有了更大的信心。
这晚,景荀又留在百花景苑,在宋妈妈的房里还有一个小单身床,她轻轻地进去,然后躺下。一觉就睡到大天亮,依旧是在宋妈妈催促吃早饭的声音里醒来。
景荀陪宋妈妈逛街,在皇后街上转了一圈。想到几日后有盛大的酒会,景荀就满欢悦,想给自己买些首饰。
“妈妈,我们也进去瞧瞧吧。”
“好。”
走过一个个的柜台,景荀的目光就停留在一条铂金项链前,那上面还挂着水晶一样的挂坠,虽是水晶可看上去就像是钻石一样闪亮。正要伸手去取,只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小姐,取这条项链给我。”
是她!上次在川菜馆里碰到的金小姐。
景荀在大学时代,就曾听皇甫烨好几次提过,金家和皇甫家是世家,两家一直希望能结姻亲之好。
“金小姐,你好!”
对方没有应声,仿若没有瞧见一般。珠宝店售货员取下那条项链,她就拿在手里,反复的掂量。过了良久,金小姐才说:“12月12日,是我和皇甫烨的婚礼,如果之前阿烨没有告诉你的话,我现在告诉景小姐不算太晚吧。”
景荀回头,笑容浅淡:“如果你希望我参加,我一定会参加的。”
金小姐冷哼一声:“你这个女人,就是有这种本事破坏别人的好事。既然当初你那么爱阿烨,为什么不和他走下去。出国了,见不到你,他还时时念着你。回国了,见到你,他却更加痛苦。景荀,你是不是觉得折磨人很好玩。你知道,我有多恨你吗?虽然阿烨同意娶我,跟我结婚,可他的心从来都没忘记过你……你到底有什么好的?到底有什么好?”
景荀平静如常:“我不值得他喜欢,也不配得到他的心。这一点金小姐勿庸置疑。”
金小姐看着手里的项链:“这种项链要多俗气就有多俗气,也就是你这种女人会看得上。小姐,把这项链放回去,给我挑一条更粗的钻石项链……”景荀越是平静,金小姐就越是生气。想到皇甫烨每次提到景荀这个名字时,那神色的痛意,就让她也跟着痛。
俗气也好,漂亮也罢,景荀就是喜欢了,不会别的,就因为铂金链子上那个梅花状的水晶吊坠:“小姐,这条项链我要了,给我包起来,我刷卡付账。”
“景小姐现在有钱了吗?为了钱,居然去讨好一个六十岁的老头,难道阿烨就连个老头都比不了。”
和霍延年朝夕相处几个月,知道的说是他们在国外考察旅游路线,了解情况。不知道的,自然会认为她不怀好意。
她如今不过二十五、六岁,却和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在一块儿,如若霍延年不是亿万富翁,旁人自不会说什么,但因为他有钱,人们难免会往那方面设想,将她当成是爱慕虚荣、喜欢钱财的女就在情理之中。
景荀不屑向任何人解释,她就是她自己:“我就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所以根本不配皇甫还记挂着我。”她才不会生气,更不会跟一个不相干的女人生气,取了售货员开的单子往结账处走去,将项链放到包里,又想给宋妈妈挑选些饰物。“妈妈,你喜欢什么?铂金还是黄金的,我买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