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林志爱搭不搭的跟他聊了一会,然后他就确诊这是抑郁症早期症状,说可以试着放下手机,约个人到外面走走。
走走?说的容易。一个人走多无聊啊。还不如打打游戏呢?约人?约谁?又没有女朋友,父母忙着赚钱,同学都在寻找未来,也就自己这么吊儿郎当的了。不过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他觉得还是照做吧。
约不到人,就自己走走吧。沿着嘈杂、无聊而透着钱锈味的街道,开始了幽灵般的漫步。
他看到街上的乞丐衣衫褴褛地躺在地上,会想这是不是真的,自己要不要给他钱。经过几番纠结后,还是给了人家十元。
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他走过去原来是街头艺人在表演,看起来应该是高中生,组了个乐队在地铁口表演。稚嫩而露骨的歌词让他感觉这几个学生应该是班级的后腿吧,不过这样也挺好,至少他们有想要做的事情。
……
反观自己,高不成低不就的,每天就靠着父母给的生活费。想曾经自己可是三好学生啊,听大人的话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那时每个人见到自己都会说,这孩子真听话以后肯定能有一番作为。
现在呢?呵呵,唯一的作为就是一个人发呆吧。
坐在路灯底下的凳子上,看着天上稀稀拉拉的星星忽闪忽闪的,想到了自己有多长时间没见过想小时候那样的满天星光了。娥眉月躲开了黑云的怀抱,孤独的闪着微弱的光,自己多像那月亮啊,欲躲开寂寞的怀抱但最后陪着自己的还是寂寞。
唉!出来走走又有什么呢?想我这种懒人或许更适合你的抱着手机打游戏吧。
想着手便伸进口袋掏手机,这才想起手机还在宿舍呢?好像还被扔在地上了,不知道摔坏了没有。无意瞟到马路对面还有个网吧,想到自己的口袋里还剩了一点钱,不如就去网吧包个夜,反正现在宿舍关门了,明天再回去吧。
“嘀嘀嘀——”
因为走神林志没发现路灯已经变红,而他正好走到了路中央,而车又正好向着他来了。
刹那间林志愣住了,呆呆的看着向自己靠近的车。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林志的腿突然动起来了,按常理讲,这时候就算跑肯定也跑不了了,但还就真的让他闪开了。之后林志心跳飙升、双腿软的都快站不直了。
那辆车在路边停了下,车主骂道:“鄂操你个鳖孙!找死你别害鄂啊!”然后直径走开了。
林志直接在人行道上坐下了,回想刚才的事故,为什么?为什么刚才腿会自己动起来,还有他什么时候跑那么快了,他从小到大不管是长跑还是短跑成绩都不太好。
“当然是因为我啊。”就在林志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个童音又响起了。
又是那个人,听到这个声音他的心里更害怕了,刚刚错过的死神,现在又回来了吗?
“你到底是谁?”他的声音颤的连自己都听不清。
“刚刚我还帮了你,你不应该谢谢我吗?”
“你到底是谁!”
“不认识我了吗?我们小时候可见过面呢?”黄琨坐在了他的身边。
林志立马朝边上挪了挪,由于刚才对方救过自己,他没有一开始那样抵触他了。
“我们见过?”林志鼓起勇气打量他,道“不记得了。”
“我是黄琨。”
“黄琨?黄昏?”
“对!就是黄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