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没什么,”沈新卖关子的故意停顿下来,环视一圈几人的表情,慢悠悠的开口,“我只是告诉他,我交了个男朋友,要是他敢惹我,我就让我男人拿着机枪在他屁股上突突两下。”
“真的假的?”秦优难以置信的确认道。
内心独白却是:完了,沈新要是找到双剑合璧的男朋友,整个星球都可以让她踢着玩了。
“哇,太酷了,小新姐的男朋友听上去好厉害。”柯妮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丫头,关注点完全与其他人不同。
“恭喜,你终于如愿以偿找到了厮守终生的另一半,看来武力值也不低。”森面色如常的道贺,但心里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笑话,沈新一个人就能闹破天,再加一个纵容她的男人,他们还活不活了?!
等可乐换好衣服出来,大家已经开始各自忙碌,他也不再多话,和大家一起投入工作中。
“小新,我们上次加的那味药效果令人失望,我建议再试试其他药,或许会有比它更好的。”森摇了摇烧杯里的蒸馏液体,提出自己的建议。
“嗯,是需要好好找找了,这个治疗外伤愈合的药效如果能提升起来,它一定会成为军人的必需品,可以有效的减少伤亡率。”停下调试显微镜的动作,沈新低头沉思道,“看来我们需要去一趟藏区,去哪里找一味药。”
放下手里的试剂盒,秦优看向沈新问道,“你在藏区找到了什么?靠谱吗?”
“天蚕,一种生活在天山雪莲里的软体虫,只在七八月的开花季节出现,其余时间都藏在雪莲花的茎部,靠吸取花蕊生存,如果强行获取,它会将身体化成水分融进莲花里,我也是从一本残卷中了解到的。”沈新表情前所未有的严肃,这是她要求自己对工作应有的态度。
听到又要出远门,柯妮心神澎湃地说,“这虫还挺神奇,小新姐,你是怎么确定它生活在藏区?”
总结一番措辞,沈新缓声道,“从一名采莲人的帖子里,她不认识那东西,只以为是普通的虫子,我看过她发在网上的蚕尸,确认过是真的天蚕。”
“据说天蚕的蚕丝用来做接骨的材料会有神奇的效果,但可不可信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这虫离开莲花的存活率很低,一般环境下都会死掉,所以还不如直接拿来用药,免得浪费。”可乐将自己仅知道的信息告诉大家。
“看来我们又有得忙了,我风花雪月的时光又要搁浅了。”森一副感叹生活无趣的悲伤样。
面向四人,沈新目光如炬地道,“既然没有人反对,那我们必须要拿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