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一十七章 完虐(1 / 2)灵破魂绝首页

电光火石!从古魁的出手偷袭,到现如今死离魔山与春风林的宗派两巨头皆是死于古魁的手下,甚至就连灵魄娃娃都焚烧得一干二净。亲眼目睹着这一过程的众武者,均是怀疑自己是否处于梦境之中。原因不二,这年轻男子,实力也才只有灵阶后期呀!当然这其中不是没有人怀疑过古魁隐藏了真实的实力,但殿台之上的各宗门高手却是看得真真切切,这古魁还真的就是只有灵阶后期的修为!

“这小辈!当真得善交!就算不能交友,也万万不得为敌!”

在看着眼下发生的事情过后,无论是其他宗派,还是阴冥城、血花谷、炼骨山庄的人如此想。就连殿台之下的众多武者散修,都产生了交友之心。找一个靠山,终归是好的啊!

此时此刻心情最喜悦的莫过于就是刘昕沂了,很显然,古魁的实力远远超乎于她的想象“这臭家伙!真是让人不省心!怎么就不和我说清楚呢!把我当做外人是么……”想着想着,少女的心思又不知觉地纠结了起来,殊不知某人早在一开始就说过自己是灵阶高手,只是少女自己一直当作吹牛皮看待了。

俗话说得好,有人欢喜有人愁。愁的人,自然而然就是河莱易,这个自惹霉头的家伙了!

错误估计了古魁的实力,还妄想截杀古魁,抢夺古魁身具的银锁雷呑果果树。自寻死路,恐怕也就只能这么来形容河莱易了。

“你是谁?我不曾招惹过你,为何刚才想要偷袭于我?”

看向眼前脸色如同吃了大便一般难看的中年男人,古魁面带嘲讽以及不解地问道。想要趁自己不备出手击杀自己?现在看看,到底是谁击杀谁!

“小辈,就是你夺我儿的银锁雷呑果果树不成?”

事已至此,即便发现自己想要捏的软柿子其实是个硬板,河莱易也只能将事情做到底,至少在“理”上,他是要占一占的。

“什么?河莱易先前说的可是银锁雷呑果果树?”

“这是哪里来的武者散修,竟然能够取得雷劫之下的银锁雷呑果果树?”

就在河莱易说出此话后,下方的人那是听得一清二楚,自然是议论开来。但由于古魁的强势以及河莱易的迷幻宗宗主身份摆在那里,除了一些宗门代表内心蠢蠢欲动以外,其他人皆是抱着不牵扯入此事的心态看待。

“哦?原来你就是那河闵阴的父亲?迷幻宗的宗主?”

强大的神识在河莱易的身上一扫而过,古魁冷哼一声道。怪不得这个人会趁机偷袭自己,原来是为了银锁雷呑果的果树。不过仅仅只是精阶初期修为的话,那在自己面前可不够看!

“哼!各位看看,就是这个小辈在狱岛之中强抢了我儿已经到手的银锁雷呑果果树。现在是我迷幻宗和这小辈的私人恩怨,还请众位不要插手,否则我迷幻宗必将其视为敌人。”

借着古魁认出自己的话,河莱易不屑地哼声叫道。声音直接传播到整个狱门广场,甚至是广场之外好几公里的范围都能够听得到。

正当众人听了之后更加议论纷纷之时,只听一句怪笑声传来“噢?不对吧。我可是经历全过程的人呢,老家伙,你这么说的话,让我这个好人怎么置之不理?”

竟然有人反驳河莱易的话?不但是众人好奇的闻声望去,河莱易更是威势一起,灵识直接融入目光朝着那位白袍男子就是一瞪。

“我说你欺负一个小辈有什么意思?要不欺负欺负我?”

先前利用神识对河莱易进行了一番了解,在神识方面已经超越了河莱易灵识一个“质”的古魁,自然是不会使得河莱易发现。

可是古魁是古魁,别人可不是他。正对着插手此事的林荆曜表示无奈之时,没想到河莱易竟是如此无耻对个小辈就是进行了灵识攻击。在精阶初期高手的灵识攻击下,哪怕林荆曜有着法宝防身,也必将代价不小。

二话不说,神识化刀,古魁眉头一挑,直接将河莱易的灵识攻击湮灭于无。不仅如此,更是乘胜追击无影无痕地轰入了河莱易的识海之中。

“噗!”

一口鲜血猛地喷出,从自己对灵识攻击感应的消失,再到识海的受创不过是眨眼之间。古魁的神识攻击那可是连寻常神阶高手都未敢接住,更不要说是一个区区的精阶初期武者了。头晕目眩的感觉不过如此,河莱易的识海此时此刻竟是有着要轰裂的欲势!

“可恶!”

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是小觑了眼前的小子,河莱易伸手一抓,一个玉瓶顿时出现在他的手中。捏碎玉瓶,没有管那碎瓶块的尖锐,河莱易一把将玉瓶内的灵丹混杂着碎瓶块尽数抓入口中。然而对于河莱易的举动,古魁并没有出手阻止的意思,只是饶有意思的等待着。

“这个家伙……”地面,看着河莱易的反应显然受到了重创,林荆曜不是蠢货,自然明白了先前无形之中发生了什么“早知道这么有把握,哪里要我这好人出头。啧啧啧,俗话说得好,坏人活千载。好在本好人天佑,以后可不能这么大意了。”

“这个河莱易还真的是没脸没皮了啊。”

或许修为低的人看不出什么,但是从河莱易的举动上,还是有不少人明悟到先前发生的事情的。

“可不是嘛。这位古丹师可是我儿的恩人,本来是想要出手帮帮他的,不过现在看来倒是不必了。”

看着天上狼狈不堪的河莱易,血花谷的齐荷花掩嘴一笑。单单从古魁为她儿子炼制了椿木易星丹上,帮助古魁就是必然了,更不用说古魁能够炼制椿木易星丹如此苛刻的丹药,一个丹道深厚的丹师,又有谁不想拉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