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易浩宇周末要回燕都,思雅就没有回家,而是早早在宿舍等着。
“我先走了啊,你自己呆着慢慢等。”刘静安背起包包,也离开了。
静悄悄的宿舍,显得远处球场里的声音格外大了些。原来现在还有不少人在打球哇,思雅起身站到窗前去看。她记得大一刚认识浩宇那会,经常去球场看他打球,给他加油。
人与人的缘分真是很奇怪,孟思雅在美女云集的师范大学实在算不上特别出挑。她的脸型是鹅蛋脸,气质甜美,但如今校园里流行的要么是淑女风,要么是熟女风,两种风跟孟思雅都不沾边。
而易浩宇,在燕都师范可是个闪亮的人物。他长得帅,是那种让人打心眼里喜欢的阳光俊朗的帅气。他会玩吉他,会唱歌跳舞会打球。这里面随便挑出一样来,都能迷倒大票女生,但却幸运地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而对孟思雅来说,她才是最幸运的那一个,因为这样的人物,喜欢的是她。
刘静安总说她对他太好,准确来说是太不矜持,一追求就答应了不说,还老妈子般地照顾他。孟思雅耸肩,有什么办法,她就喜欢这样待他,能照顾到他,让他全力去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不是分出一半精力来,陪她逛街、看电影、做些小情侣们常做的事。这样拖他后腿的自己,不是她愿意做的自己。
耳边听着外面的喧闹,心中却充斥着他的一切。孟思雅觉得很满足,虽然电话里没有讲签约的事,但她也不担心,条条大路通罗马,易浩宇这样的人,不进那个圈子,对她来说才是最好的。
心中虽然不敢祈祷他哪里都不去,永远呆在自己身边,但心底最深处的角落里,却是隐隐约约这么期盼的。
想到这里,孟思雅噗嗤地笑了起来,似乎觉得自己这个思路很有趣。年轻的女孩笑起来像鲜花在开放,她的大眼睛很有神,眼尾有些上挑,很有些妩媚的风情,可惜两颊的嘟嘟肉掩盖了这份妩媚。她的鼻梁也稍微有些肉感,不似一般美女那般笔挺。这使得她在做平面模特的时候,得在鼻翼两边打上一层阴影。但看起来真的很俏皮很可爱,易浩宇最喜欢做的就是捏她的鼻子脸颊。造物主在制造的时候当然会考量到协调搭配的问题,因此她的嘴唇显得稍微丰满了一些,唇线很分明,小小的糯米牙一般都隐藏在饱满的粉色的唇线里面,笑的时候却露出了大半,实在可爱极了。
还好她的身高足够,没有继承到孟母精巧玲珑的身材,反而像了抚养她长大的奶奶。要是穿上高跟鞋,晃眼看上去得有175了。常年跳舞带来的利润足够丰厚,她的身材是真的很棒。这也是稍显瘦削的刘静安最喜欢跟她较劲的地方,时不时地就要偷袭一把,美其名曰“过手瘾”。
长久的等待后是迷人的补偿,开门迎回了风尘仆仆的易浩宇,两人即便是在寂谬的宿舍里,小别的甜蜜也能在小小的空间里发酵。
令人窒息的拥抱结束之后,易浩宇开始讲述他的京都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