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3章 妾御绩纺,侍巾帷房(1 / 2)陪孩子共读千字文首页

前面几个章节我们讲了在家庭中最重要的饭食安排,要根据不同的人,不同的口味、以及人在不同状态、以及不同年龄的情况下,做好整个家庭以及聚会时的饭食安排。这些安排要尽可能的让人们在共同享受美食的的情况下,也让人们拥有更加健康身体;让亲戚同乐,让宾主尽欢。同时,齐家的又一项内容便是让家里人各安其位,各尽其责,这样一家人才能够和谐美满,其乐融融,整个家族也会蒸蒸日上。

那么,怎样使家人各安其位呢?今天我们便从一个方面来讲一下——“妾御绩纺,侍巾帷房”。而从本节开始,到“矫手顿足 悦豫且康”讲的便是一个成功家族的家庭生活的描写。这些成功家族可能是成为朝廷的官宦,也有可能是“隐于市”的名门望族,也有可能家族的的优秀族人正隐于野,他们都是非常成功的家族。

“妾”,会意字,最早出现在甲骨文中。在甲骨文中,其字形下部是个“女”字,表示女人的意思;上部有人认为是“?”,在古代其代表的是有罪的意思。也有人认为是“辛”,“辛”就是一把“平头铲刀”。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中说:“辛“是给有罪者或异族俘虏行黥刑时所用的刀、凿一类的刑具,黥刑无法表现在简单的字形之中,所以就借施刑的工具来表现。综合下来,其本义便是因被俘或犯罪而被剥夺了自由、被迫为他人服务的女奴。到了秦朝以后将上面的“辛”字省写成“立”,变成了现在的字形。《说文解字》:“妾,有辠女子,给事之得接於君者。从?从女。《春秋》云:‘女为人妾。’妾,不娉也。”许慎给的解释为:妾是有罪的女子中,为主人服务并有机会接触主人的女子。这些作为妾的女子,是不用通过下聘来进行娶亲的。东汉时期的文字学家刘熙在《释名》做出了另外的解释:“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意思说的是妾是以身份低微而被接纳并得到宠幸的女子。到后来,妾也作为女子自谦的谦称使用。这里要讲一下的是许慎和刘熙两者的解释是有所不同的,但又都代表了其本身的意思,无所谓哪个对,或是那个错。为什么?我们下面来聊一下。

妾最初是有罪的女奴的意思是毋庸置疑的。这在秦汉时期对刑徒称呼我们便可以看出来“妾”的意思。秦汉时期,对一些刑徒称之为“隶臣妾”。什么意思呢?这些人是因本人犯罪,或被俘,或亲属连坐充作官奴婢(官婢)的而成为刑徒的。这些人中男的称隶臣,女的称隶妾。

由此可见在古代奴隶社会,当某个女奴被奴隶主看中时,她便会成为奴隶主的一种特殊伴侣,地位虽低于正式妻子,但又与一般女奴有所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妾的来源逐渐发生了变化。她们不再仅仅来自女奴,还泛指正妻以外的众妻。这些人有几个来源:一个来源是媵(滕妾),属于正妻的陪嫁在周朝以前,诸侯或部落首领在娶妻时,会附带其妻子的亲姊妹、堂姐妹、表姐妹以及侄女作为陪嫁。这些妾统称为媵,其称谓会因血缘关系的远近而有所不同。到后来,和正妻一起陪嫁的丫鬟被主人宠幸后也成了妾。这是第二种来源。这两种来源的妾,都是可以被扶正为妻的。

第三种来源是普通人家没有通过明媒正娶的,或者家中普通的侍女。第四种来源是从一些地方买来的贱籍女子。

我们常听古代有三妻四妾,但三妻四妾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三妻”指正妻、偏妻、下妻,也可能指嫡妻、偏妻、下妻,或者发妻及两平妻。“四妾”指贵妾、平妾、贱妾、侍妾,这里的“四”并非确数,而是虚指多个妾室。正妻是指丈夫娶来的正式妻子,地位最高,一般也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支柱。其他的偏妻侧妻也好,平妻也好,地位都不如正妻,其地位次于正妻,但有时也可以代替正妻的地位。妾室在古代社会中是地位较低的女人,一般是从家中贫苦或是家中有债务等原因而被卖入富人家中的。四个妾室中,最高的地位是正妾,其次是偏妾,再次是勤妾,最后则是贱妾。

但是在古代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有三妻四妾的。在古代社会中, 婚姻制度一般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一个男人可以有一个正式的妻子,同时可以纳多个妾。如果娶了多名妻子,那律法是会追究他重婚罪的责任的。不同的是一些社会地位比较高的男子,根据其实际地位可以拥有多少个妻子和妾室。但一般来说,只有社会地位较高的人才能够拥有多个妻子和妾室,而普通人最多只能拥有一个妻子和一两个妾室。

“御”,其繁体字为“御”,两者在在古代本是两个字。简体的“御”是会意字,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最早来自于甲骨文的“御”,甲骨文中最初有几种结构,大致是最左侧是代表路的符号,中间是代表马鞭的符号,最右侧是一个跪坐的人,综合下来,其本义是表示驾驭车马的意思。金文下部又有的增加了“止”。隶变后,中间上面代表马鞭的“午”与下面的“止”合并,字形写作“御”。另一个来源是西周时期“驭”的源字形,左边是一匹马的形象,右边上部是一个人,下面是代表打击的“攴”,综合下来,还是策马扬鞭的意思,这时既能骑马,又能驾车,后来“驭”又从“御”分离出去,也是驾车的意思。《说文解字》:“御,使马也。从彳,从卸。驭,古文御从又从马。”

而“御”字在古书中还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在卜辞中。在古代字形中,其上面的意思我们不用多讲了,其下面的“示”表示的是神给出的某种象征;综合下来,其本义是指御除灾殃的一种祭祀。到后来,其与简化的“御”在很多文章中成为通用的了。

由于驾车就要控制马匹,所以,就有其本义引申出控制以为应用、约束以为用的意思。《孙子·谋攻》:“将能而君不御者胜。”进一步引申出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和统领。贾谊《过秦论》:“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由于“御”者都是具有掌控能力的人,后来又指掌控的大臣。封建时代皇帝是驾驭统治一切的,后来又进一步专指帝王以及与君主帝王有关事物的敬称。

由于“御” 的本义是祭祀以祈免灾祸,由此,简化的“御”也引申为禁止、防止的意思。《易经·系辞上》:“夫易广矣大矣,以言乎远则不御。”从而进一步引申为抵抗、抵挡的意思。《国语·鲁语》:“诸侯有旅贲,御灾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