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遇见修为高些的人,会被一眼识破,前者却可以躲过探查。
云逸对丑丫颇为好奇,问道:“既然那群人能找到你娘,就能查到秋姨身边跟着个丑丫头,你为何不换身装扮?”
宋新瓷埋头赶路,懒得理他。
云逸自言自语道:“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优秀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方式出现?”
“你能不能闭嘴!”宋新瓷是真的不懂,对方为何总能猜到自己的真实目的。难道同心蛊还有这种作用?可自己为何始终看不透他呢?
“如果你想做些什么,其实可以告诉我,或许我能帮你。再不济,我也不至于变成你的绊脚石。”
“假如我就是要你一无所知,却又不知不觉当了我的帮手呢?”
云逸笑道:“那就要看你能不能瞒住我了。”
他明明没有丁点修为,却可以那么自信。如果没有同心蛊牵制,宋新瓷真的很想把他杀了。
两人走入无名小镇,这里算不上什么富饶之地,只是刚好处于两国边境,算是一处看似平静的不法之地。
原住民所剩无几,住户大都是刀尖舔血之人来此讨生活。这些散修做事不讲规矩,全凭实力,这种做法算是有利有弊。
利在于只要拳头够硬,就可以随心所欲。弊在于这里不讲道德法治,路见不平可千万不要拔刀相助,不然就会落得云逸之前的下场。
但有趣的是,无名小镇有个大当家,人人畏惧。他的拳头最大最硬,人却不坏,所以小镇反而处于一片安宁祥和。
秋清怜流落至此,其实也和大当家有些关系。
作为经历过一次血镇的人,云逸自然清楚这地方的邪门之处。说白了,此处就是修真界的一个缩影,用所谓文明规矩包裹着人吃人的本质罢了。
小镇不大,内里却算得上井然有序。北边是大当家的住所,不可招惹。东北是赌坊,东南是妓院。正南边是居民区,西北是乱葬岗,西南则是流民地。
宋新瓷带着云逸去了西南,这里全是形销骨瘦之人,看着凄惨无比。
云逸的目光落在一个脑袋大身子小的男孩身上,似是有些不忍。
宋新瓷说道:“收起你的好心,他们既然来了无名小镇,选了这种活法,就不需要别人同情。”
“那我非要同情一下又会怎样?”
“一条狗看见食物,会摇着尾巴乞怜。可成百上千条狗看见食物,只会互相撕咬争抢。”
“呵,你们不是修行中人吗,难道就没有度化他们的心思?”
“修仙是为了度己,度人那是仙家本事。”
两人说着说着,到了一间破庙。奇怪的是,作为一个难得的遮风挡雨之地,里面却一个人都没有。
云逸这一路早就察觉到了端倪,问道:“看来丑丫这张脸,在流民地还挺有威望。”
宋新瓷面无表情道:“杀过一些人,也给过一些馒头,他们自然尊敬我。”
“用修仙手段欺负一群吃不饱饭的流民,真有你的。”
“没有,我当时已经自封修为了。”
宋新瓷不再谈论这个问题,显然她不太愿意回想那段日子。那时候她和娘亲相依为命,做过许多卑劣低贱之事。
虽然心中对这类事并无抵触,但想起来也总归不是什么开心的事。
云逸幽幽道:“我还以为修行中人过的都是仙人生活,逍遥自在。”
宋新瓷却说:“成仙之前,修行中人和土里刨食的狗没有区别。”
“有没有可能这只是你们魔宗的情况,正道那边其实不是这样?”
“不过是狗穿上衣服,在好看点的土里刨食。”
“听你这么一说,我更不想修行了。”
“你没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