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车上,洛锦欢闭着双眸,浑身散发着戾气,该死的家伙,从花市的a城,紧追不舍的一直追到景市。
让她收割晶石的数量都少了许多,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洛锦欢睁开双眸,看向驾车的沈朝云。
“再追上来,你有没有把握杀了他。”
四个月的漂泊,把之前那个满是单纯,长相清秀的沈朝云变成了成熟稳重,一副型男模样。
他握着方向盘,快速的奔驰在已经被末世蹉跎的荒凉的道路上,之前说起杀人都害怕的眼眸,此时充满了暴冽。
“不喜欢,那我一换一也要带走他。”
“你死了谁给我去晶石?你必须活。”
洛锦欢抬手遮挡着透过车窗钻进来的阳光,脸上没有一丝神色,顶着那穿过指间缝隙的阳光,欣赏着沈朝云给她做的指甲。
沈朝云扭头看了她一眼,眼中闪过喜悦:
“好。”
虽然是利用,但也算她对他的关心不是吗。
陆今朝紧紧踩着油门,追赶着前方的吉普车,他不明白为什么每次洛儿都不选择他,为什么每一次洛儿总是会多出讨厌的家伙。
一个孤魂野鬼还不够,又多出一个哪里都不如他的沈朝云。
为什么就不能看看他呢,为什么!
陆今朝已经快要疯魔,他已经放了一次手,难道还要让他再放一次吗。
佛啊,难道这就是我苦苦求了几百年的结果吗,如果是那我向佛又是为了什么呢!
陆今朝不能接受洛锦欢再次选择他人的答案,他紧紧的握着方向盘,不要命般的将油门踩到最底。
终于他的车子赶上了洛锦欢他们的车,别在了他们的前面。
突然的骤停,让洛锦欢猛的向前一倾,看着前方车上下来的人,她嘴中骂了句脏话。
“沈朝云,今天一定要杀了他。”
“好。”
沈朝云眼中泛出杀意,他讨厌这个没有分寸的男人,阿锦说过讨厌他,还是在这里纠缠不清,更可恶的是,他竟然妄想把阿锦关起来。
推开车门,沈朝云从车上下来,没有多余的言语,二人很快便打成了一团。
但陆今朝重生就带有满级雷异能和治愈系异能,后面又觉醒了木异能,因此很快,沈朝云便落了下风。
洛锦欢此时也在车里坐不住,沈朝云是她身边最得力的人,她可不想让他有事。
下了车子,洛锦欢没有一丝犹豫便朝陆今朝的脖颈袭去。
十足的力气,一看就是奔着他的命去的。
陆今朝反应很快,虽然躲开,但脖颈上还是多了一道冒着血珠的抓痕。
虽不痛,却像根尖刺狠狠的扎进陆今朝的心尖,回击之间,他红着眼受伤的看向洛锦欢。
洛锦欢看到这个眼神,愤怒更深,她最讨厌的便是他拿这个眼光看她,好似她欠他的一样。
她没有记忆,记不起他们之间的恩怨,但对一个人的讨厌是与生俱来,她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对他的厌恶。
所以就算是没有失忆,那她相信自己肯定也很讨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