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云红着脸扭头轻咳两声,将手中的粉饼塞在洛锦欢手中,指了指她的脖子。
“遮一下,小心被发现。”
洛锦欢莫名的看了他一眼,拿起粉饼趁着月光透过镜子,拍打在脖颈和胸前。
沈朝云探出余光,在看到她的动作,想起刚刚那不经意的一瞥,脸上的红染上耳尖。
装扮好后,洛锦欢将粉饼丢给沈朝云,大摇大摆的顺着被月光照亮的小路向前走去。
沈朝云将东西胡乱的塞进包里,快步跟了过去。
痛,很痛,很痛,王雨涵捂着被广告牌砸到的腿,看着眼前熟悉的场景,她只想骂娘。
她上学的时候是想重生拯救一下人生的遗憾的,但经历过末世后,她再也没有想过啊。
怎么就重生了呢,重生就重生,怎么不给重生到她刚出生,反而让她重生到末世刚刚开始的时候呢!
想想上一世经历千辛万苦,将近三十年,她才和陆今朝结束了这该死的末世。
这还没享福呢,就又穿回来了!真该死!
王雨涵感叹着,忍着疼痛,站起身,没有陆今朝的治疗异能,真是不方便啊。
想起陆今朝,王雨涵有些想他了,上一世他们虽然性别不同,但是目标和爱好相同啊。
而且配合打的也好,简直是最好的合作伙伴,也不知道他有没有重生,如果没有重生,那岂不是这一世她要从头教他?
不过不重生也好,陆今朝这个光头上一世受了这么多苦,还不死不灭,好不容易找到了死亡的法子,就让他去轮回找他的心上人吧,可别让他再重生受相思之苦了。
王雨涵瘸着腿向一点一点向街道旁的商场移去。
遇到被血腥和声响吸引来的丧尸,她毫不犹豫的挥出风异能,将丧尸击败,掏出匕首,手起刀落麻利的驱除丧尸体内的晶石。
进去商场后,她在因抢夺而凌乱不堪的超市中,捡拾了些食物,又拿了两身衣服,找到一间狭小的商铺,躲进商铺内的小房间。
将身上的衣服脱去,用水异能,将伤口微微清理了一下,拿起捡到的纱布,将伤口绑起。
穿上新拿的衣服,她疲惫的靠在墙上,打开那被踩扁的面包,也顾不得手干不干净,就往嘴里塞着。
沈朝云进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商场收割,只有足够的食物在手中,他才有足够的安全感。
不能吃食物的洛锦欢并不反对,因为只有俘虏吃饱了,才有更多的力气干活。
还有她喜欢商场里的衣服,很漂亮。
趁着沈朝云去收割的空隙,洛锦欢在这座商场的服装店环视着,挑着喜欢的衣服,等着沈朝云收割完后,将这些东西也一起打包带走。
在商场角落微眯的王雨涵早就在末世中训练出敏锐的警惕性。
外面一丝风吹草动都能将她惊醒,她警惕的绷紧身子,透过缝隙看向外面。
哪怕外面没人,她还是不敢放松一毫,终于在她的坚持下,她看到了商场中其他的意外来客。
只是这一看,她明白了她曾经最好伙伴口中说的心动是什么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