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神智有些涣散,但依然记得这里是马路中央。我怕死,所以,还没有在泥泞里留下自己太多的悲伤,我已捡了我的伞,一瘸一拐的,缓缓挪到了路的另一旁。
迈巴赫去而复返,在我面前摇下了窗子,我无法接着忽视他的存在,只得扯出了最为明艳的笑,弯下身子柔声道“你来了”
他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只是冷冷道“上车!”
然后,后座的门便开了,然后,我乖顺地钻了进去。
一路无言,我识趣地往窗子那边靠了靠。他受不得脏,平素总是衣冠楚楚的。我现下一身脏,一身泥,腿上胳膊上还有方才蹭出来的血,他肯将我捡上来,已经是皇恩浩荡了,我又怎敢得寸进尺,恃宠生娇,弄脏他的衣服。
他轻轻瞥了我一眼,依旧没有理会我,我看到了他嘴角微微勾起的笑,便将方才轻轻一瞥中的寒光划分为错觉。本来嘛,我的懂事,他一贯满意,譬如当下这般。
车子很快驶进了我们的目的地铭山别墅,司机下车为他撑伞,我则乖乖坐在原处,等着他过来替我开门。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车门打开时,他抱了我。我心里很慌,我弄脏了他的衣服,即便主要责任应该归咎于他。
他的动作慢条斯理的,慢条斯理的进了院子,慢条斯理的进了屋子,慢条斯理的上楼,进我房间,顺脚关上了门,然后,把我丢在床上扑了上来。
他喜欢走极端,君子与野兽,他转换得很是流畅,仿佛他的每一步,都已在心里谋划过良久,实施起来,才总是那么的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