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大章大汉警事
朝会散去,卫霍这个外戚家族和皇帝之间发生了事情,不足为外人道。
但警察体系的建立,如同一阵风一样传遍了全大汉。
至少目前在长安,已经形成了绝对的讨论热度。
目前大汉使用的制度是官吏制度。
所谓官,就是由皇帝亲自选的叫做官,或者皇帝没那么多功夫,授权让朝廷选出来的,叫做官。
而各地自主选入的就是吏。
在以前,吏的地位是比较低的。
从某些事情就可以看出来。
毕竟,不好的东西都叫做吏,比如酷吏什么的。
人家小吏也有话说了:我这点权利,我也配酷?
但是时代现在发生变化了,除了吃粮之外,还发钱了。
这十二万工作机会,可是既有权利又有钱拿的顶级工作。
要知道铁道警察招募的时候,直接轰动了当时的长安。
但其实一共也没招收多少。
而现在呢?
十二万!
目前举国143个郡和1914个县,十二万人,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一个县,就是六十人的名额!
可能具体在县城的没有这么多,毕竟还有乡在下面,而郡城和大城市需要的人更多。
但实际上,大汉一千九百个县,人口多的县就几百个,有些县都是这两年新拿下的领土建立的,目前还在军管之中,就算招募警察,也没那么多。
所以,几乎每个县都确定至少六七十个名额。
而大城市,可能动则几百上千人。
如果是铁警那么点岗位,大家都不会去抢,因为一看就是根本不可能属于自己的。
但是现在,那就不同了。
这么多岗位,看上去有点机会了。
这得抢破头!
甚至当天就有人开始写文章,来评论这个体系,而且人数不在少数,很多人都在给报纸投稿。
甚至还有人预测,未来有一天警察也只能靠考进去,就跟现在考进士一样。
因为有智慧的人,都知道扩张是有停止的一天的,到时候没法开拓市场,就要回头细嚼本来就有的市场。
到时候钱没那么好赚了,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一份能养得起全家再养一套房子还能存钱的工作的。
届时,大汉朝廷提供的岗位,那就是神一样的铁饭碗了。
而大家之所以热切讨论,不只是可以去应聘这个工作,而是这将会影响大家的生活。
甚至可以说改变大家的生活。
首先最关键的一点,以前长安城,经常有人当街看到对方不爽了,直接拔剑提出决斗的情况。
现在是要严格限制的。
目前传出的方案是,并不会一刀切决斗模式,而是说,双方一定要真有仇,无法调和,并且警方无法解决,才允许决斗。
如果是其中一方犯错,不止不允许决斗,警察还要抓人坐牢的。
如果是没有事出有因,而是当街看谁不爽直接就提出决斗,那就是要直接被抓去坐牢的。
这种情况十分危害社会的稳定发展了。
这一点如果是几年前,大家都不觉得,但如今,大家真觉得有点道理了。
你想啊,一个人年纪轻轻,刚刚了三年时间进修,把新学的一切都学成了,成了一个光荣的研究员,不只是加入大型研究室那么简单,甚至是加入了皇家研究院。
这样一个顶级人才学成之后,终于要给大汉出力了。
这个时候,随便一个路人,看他不爽,提剑提出决斗。
如果不答应,那就是胆怯。
别人冉冉升起的新政人才,为什么要跟你这个烂命一条的东西决斗?
可如果不答应,那又有损颜面。
但是,死一个小瘪三那对大汉毫无影响,但死一个研究员,那对大汉损失就大了。
所以,官方就要禁止这种无理由的莫名其妙的决斗。
并且,如果还有人胆敢如此,那就直接抓人,这样一不会影响被挑衅的人,能保护被挑衅的人,二来大汉的牢房还能迎来一个免费劳动力。
这,双赢,朝廷赢两次!
这样大汉官方当然要提出禁止决斗。
而对于百姓来说,如果是几年前,大家都是烂命一条,你敢跟我咋咋呼呼,我就砍你。
你敢拔剑?我剑未尝不利。
如今,老子好不容易获得了三千的工资,干了好几年,完成了原始积累,现在开自己的店,月入奔着上万甚至好几万就去了,眼看干一两年就是百万富翁,搞不好再度扩大生产,混入上层社会。
你什么东西,你说决斗就决斗?
越是城市居民,思想就越是倒向对稳定的追求。
以前没这么多人,决斗的事情,朝廷哪儿管得过来?
现在任何片区都可能有警察,那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你敢提出决斗,要时间准备吧?
你这决斗还没准备到开始,警察就抓你冲业绩了。
除了这种影响之外,还有做运输行业的。
那些大运输公司,把持着长线运输,大赚特赚。
谁都知道推一车货物去齐鲁卖掉,然后从齐鲁推一车货物回长安,资产单程翻五倍,往返至少翻二十倍。
只要有拼劲,你完全可以去走这条线路。
但问题是,以前山匪路霸横行,一个人去走这条路,成功的概率趋近于百分之一不到。
现在,有了骑警,骑警速度何等的快?各地打击山匪路霸,至少成规模的山匪路霸都要被剿灭。
这样一来,只要大着胆子,三五个人成群结队,私人小型商队也可以去全国做生意了!
这样一来货物运输更快,虽然物价肯定下降,赚的没有那么多了,但往返赚个几倍问题不大吧?
走一趟,那就是富贵荣华。
你干不干吧??
以前亡命之徒都不敢走这个死亡率百分之九十九的线路,现在九生一死,只要不是特别倒霉,就是累点苦点而已。
这就是社会安定道路通畅的好处!
还有,以前大家不敢去陌生的乡下做生意,除非背后有靠山,否则谁敢去乡下做生意?不怕被抢?
被杀了随便一埋,一个县城一共两三个捕快性质的小吏,他们去哪儿查?
而有靠山有背景的人,谁会去做挑货郎?
所以,商品是不下乡的,谁要买,自己去城里。
乡下去一趟城里,来回几十里路,有时候一天都回来不了。
而晚上外面野兽不少,万一死在路上呢?
所以,乡村的人就算有钱,也不出去。
而现在,有了大量的警察护航后,有几个人敢直接行凶?行商的生意自然可以下乡了。
这样一来,又有许多生意衍生出来了。
还有,以前大家担心火灾,一旦发生火灾,也不知道怎么救火,也不知道怎么组织。
住在长安这样的大城市的核心地带还好,有专门的瞭望队,每次一起火,马上就能到现场组织救火。
虽然不能救下燃烧的房子,但是好歹能快速清场,保护左邻右舍不被拖累。
现在有了火警,又不一样了!
一切都变了!
这意味着,接下来,商业更容易做了,各地之间交流会更加频繁了,整个大汉几乎都被改变了。
而只有非常少的一部分人,看到了隐藏在故事下面的事故。
其中大部分也只能隐约感觉不对劲。
为什么霍海要一次性提出这么复杂庞大的架构,而且提出来后给人的感觉就是必须马上搭建,还不能耽搁?
这说明霍海本意可能不只是现在大汉需要这个这么简单,他个人也需要这个。
而只有极少数绝对敏感的人,才能发现,霍海在老虎屁股上薅了一把!
这个体系建成后,它将会拥有独立的信息传递体系,拥有独立的勘察信息的体系,独立的上级。
这意味着。
如果大汉境内发生了任何事情,霍海都会第一时间知道。
这反过来说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大汉境内可能会发生一些霍海不知道的事情,这些事情可能会威胁到霍海。
所以霍海才需要搭建这个体系来反制。
那谁能做出什么事情有可能威胁到霍海呢?
是张汤司马相如?并不能,相对于三公中的霍海,其他二人的权力浓度没那么高。
难不成是他亲哥霍去病?
还是卫青?
卫青这个人什么性格有人不知道吗?
所以,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
也就是说,霍海在防备皇帝。
但,这个事情能成功推动,就说明皇帝理亏,自己退了一步。
也就是说,当大家看到可能存在间隙时,其实第一场拳台pk已经结束了。
而理亏的皇帝退了一步,允许霍海有这种防备。又说明现在局势稳定,并不会发生什么影响发展的事情。
分析出这个道理后,他们才松了一口气。
这个事情里面有太多门道了,现在大家都只能分析,而真正要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需要等待整个框架搭建起来后。
才有答案。
在这样惊天的消息下,反而长安城的人更应该关心的一个消息被盖住了。
霍海迎娶第二位夫人了。
对外,那是公主翁主,在霍府内部,以大夫人二夫人区分。
这一天依旧是邀请了满堂宾客。
蒋不疑邀请老师割兔再去蹭饭。
太子怎么会蹭这顿饭?
“这,我……我多大年纪了,哪还有跑去偷偷蹭饭吃的。”
蒋不疑:“啊?我这个月还有三次席,本来说都带上老师的,现在只有算了。”
刘据:“带带我,带带我!”
……
不夜县。
地处东莱郡。
目前属于淄川国。
淄川是整个大汉,县最多的属国,是以前从胶东分出来的。
这一块的归属,多有不同划分。
目前的淄川王叫做刘建。
不是刘细君她爹那个刘建,大汉宗室重名严重,目前还活着的刘建都不下十个,封王的都还有俩。
毕竟建是个好字,有属地的,谁不想建设的好一些?
所以父母都是予以众望。
不夜县这个地方有传说,传说这里夜间会出现一个太阳。
夜间出太阳当然是扯淡,毕竟出了太阳那叫白天。
研究院对于这个说法,有三种解释。
第一就是这里属于大汉极东,是大汉最东边的地方,春秋战国时代的人发现整个大地还是夜晚的同一时间,不夜县就已经天亮了,所以汉初设立了不夜县。
第二种解释是可能是看到极光或者月影等一类的天文现象。
第三,这个夜间的日,可能指的是其他东西,不是实指。
不夜县并不是真的不夜,但有些人真的在半夜活动。
一具尸体直接从山崖被推了下去。
做这一切的人可能是喝了酒,并没有发现,尸体没有从崖上坠落入海。
而是落在了一块石头上后,往下滑的时候被挂住了。
白天,渔民经过这里,惊讶的发现一个崖边一棵小树上挂了个人。
于是从崖下能走的路去救人。
最终发现,那是个死人。
但是死的很新鲜,而且有人认识。
于是,事情上报到了不夜县。
这尸体明显不是摔死的,而是被人捅杀,放光了血,然后才脱掉了衣服,抛尸崖下的,要是没脱掉衣服,那裤腰带不一定能挂得住树枝。
明显的凶杀案当然要查,小吏马上就去走访。
走访之后,小吏听说一个传闻,说这个叫做峰的死者,在死之前和一个本地小有权势的人发生过争执。
旁人并没有听清楚争论了什么。
只是听说那个小有权势的名叫浪来的人,给他说过‘得寸进尺’‘给你脸了’。
小吏立刻意识到,峰肯定是有这个浪来的把柄,多次敲诈过,然后被下了杀手。
查过很多案子的他,立刻开始追查,果然,这个峰,也是个泼皮,平时就喜欢赌博,还耍赖,有时候小奸小猾的。
这算是被黑吃黑了。
很明显,就是浪来下的手。
要知道杀人案是很难查的出真凶的,每年死的人只有三分之一能找到尸体,其中又有三分之一有线索可查,再有三分之一被查出来。
死一百个,了不起能破三四个案子。
如果能破,那可有好处。
小吏现在已经有了方向,只要拿到那件被脱掉的衣服,就能证明杀人犯是浪来。
衣服,在哪儿呢?
他为什么要脱他的衣服?
其实并不复杂,很快小吏就想到了。
浪来杀人后,刀脏了,手脏了,顺手脱了衣服擦拭刀和手。
只要找到清晰血液的地方,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而衣服,应该还没被毁了。
因为浪来处理尸体很从容,应该是隔了很久才去处理的。
否则峰不会血放干了但崖下无血。
渔民要是看到有血知道是个死人,根本就不会去救。
这么长时间后处理尸体,最好的办法是把衣服穿回去,一起丢了。
如果不这样,塞一起丢了也一样。
为什么不一起?一个杀人后马上清洗血迹的人在想什么?如果是在后世,那叫毁尸灭迹,在大汉,这叫爱干净。
杀人太常见了,什么毁尸灭迹?听都没听说过。
所以,爱干净的浪来,为什么不把用衣服垫着尸体扛尸体去丢,而是扛了个光膀子的尸体去丢?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浪来把衣服留下来使用了,而不留裤子是因为没有内裤只有一条单裤子,裤子太脏了,没有用的价值。
顺着这个思路。
小吏很快就发现了那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