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敲定合作(2 / 2)华娱1996:大佬成长日记首页

一番夹枪带棒下说得陈火哑口无言,只能在最后憋了一个,看似说服他的理由:“他这歌肯定能大火,少有能兼顾流行和摇滚的。”

在最后一番拉扯下,王兰依旧笑容满面的走了进来,丝毫看不出争论的样子。

看着这两口子的颜艺,曹昱有点想笑。

莫名响起记忆中,直播带货的小剧场。

早前张贵就有说过,在这公司真正做主的就是王兰,今天演的这出给他的感觉,就像走过场,已经上演不知道多少次。

张贵的原话:“陈火那公司没签几个人,就靠发行挣点,他们家有点关系,随便整整都能混得不错。”

这是张贵的原话,从这里就能看得出来,两口子就想在发行上多占点,这要是碰到个新人,还真就吃了陈火这一招,指不定还得感谢人家火哥。

想到这里,曹昱直接开门见山:“歌曲发行我要三层,你们要帮我全力发行,我有几个爆点能让歌曲爆火,但这些都需要你们全力配合。”

“歌曲制作要快,马上制作马上发行,我不建议用拼盘的形式,想必贵公司有很多备胎歌曲吧!”

准备说话的王兰,一听这话心里讶异不已,再看对方的笑容就知道,刚刚那出戏算白演了。

随后笑笑了笑说道:“这位弟弟是一点不简单,看来我们这行弯弯绕绕知道不少。”

“算是知道一点,这前天和索尼安和安总聊过一些,就是不想签公司,才找到这里做发行。”

同为你一个行业,对于巨头公司当然清楚,两人一听这话,就明白今天算是遇到个硬茬。

打开天窗说亮话就很简单了。

两边最后争执不下的就是版权问题,按照王兰的意思,单曲发行还得动用大量资源,还不一定能成功,事先没有版权他们太吃亏。

他们公司还要拿出9到11首歌曲,给曹昱的歌做铺垫。

这些都是资源都是钱。

相反对于歌曲分成倒是很大方,直接给到了三层半。

算是相当优待的条件。

但对于曹昱来说,专辑分成这玩意才几个钱,你以为是【心太软】?

版权虽说变现太慢,想要快钱还得商演和走穴。

但这些都是基于版权,脱离版权这些就没得玩。

最后在争论过程中,曹昱才知道眼前这位看似市侩的女人,还是加州音乐学院毕业的高材生。

这也就解释了刚刚和陈火两人,连商量都没有直接开演。

原来是真懂这首歌的价值。

谈到这个份上,曹昱也想快点解决,直接给出了版权分红的提议,限期四年。

以这首歌的品质,四年内传唱度上去了,都会有钱收。

王兰想了想后直接就答应了。

随后就是做找律师合同。

让曹昱有些接受不了的是,陈火拿出合同后表明他就是律师出身,当场就可以签字。

曹昱哪里会签,直接和两口子去了律所做公证。

等三人再次回到公司,看着他那一头长发,对比刚才在律所,熟练讲解法律条款的样子。

特别有意思。

这场面要是换成在法院,一头长发的陈火,一本正经的宣判,你有罪。

这画面不敢想有多美。

也许这种反差,王兰这种有韵味的女人才会看上吧!

同理。

就好比男人也喜欢反差一样。

【死了都要爱】这首歌,算是摇滚与流行音乐的结合体,需要乐队的配合。

两口子也没让公司的人参与,直接就亲自下场。

陈火长发贝斯手这个没问题,当看到王兰脱掉职业装,扎起马尾露出修长大腿,敲着架子鼓,示意他快点时。

曹昱知道他错了,这公司能活下来没到就是个奇迹。

没有一个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