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过来代替了原主,正准备去跟旧情人私奔,送给男主一片青青草原,盛书砚表示上辈子自己手里就没拿过这么烂的牌。
掐着眉心,听着窗户外面传来的过早的知了声,盛书砚从床上站了起来。
嗓子还是痛得难受,不管什么病,先哐哐灌下两大杯白开水肯定是没错的。盛书砚抱着还有些余热的搪瓷杯,敛眉沉思。
按照剧情发展,原主这一次出来时因为曾经未婚夫跟自己“妹妹”订婚,她准备去订婚现场,跟曾经的未婚夫私奔。
盛书砚的手指敲击着杯子外壁,原主母亲去世得早,父亲在南城一家国营化肥厂任职,家境不错。不过她还有一位继母,继母嫁给她父亲时,还带着一个女儿。
原主从小就被娇宠惯了,有些像是高傲的白天鹅,很是不喜欢家中那个由保姆变成了自己继母的女人。而这继母带来的妹妹,却很是会伏低做小。不仅仅是在外人看来,就连是原主的亲生父亲看来,原主对妹妹都有些咄咄逼人。
后来原主在高中毕业后一次出门逛街,在湖边失足落水,恰好被路过的男主救了起来。大夏天的,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原主浑身湿透,只觉得没脸见人,最终嫁给了男主。
只不过嫁了人,心思却还留在曾经的未婚夫身上。这不,一听见自己名义上的妹妹订婚的对象是自己曾经的未婚夫,就坐不住了。
盛书砚从床头拿过一个碎花布包,她从里面翻找出来请柬,不出意外,下面的落款就是她那位好妹妹邱洁。在碎花布包里,还有好些封信。
这些信都是从南城寄出的,自打原主结婚后,她没有随军,所以从城里去了乡下,住在男主老家。
信都是来自于原主的前未婚夫。
盛书砚没有打开那些信件,只是看了邮戳日期。原主才到乡下时,她的前未婚夫寄信的频率还挺高的,只不过到了最近一年,都没有一封来信。
盛书砚从来不高估男人的长情,光是从寄信的频率就能看出来,对方应该是真将 她放下了,现在原主紧巴巴地赶过去,就算是福大命大没死在这小旅馆,去了订婚宴,也不过是自讨苦吃。
可现在盛书砚来了。
这种赶着去送人头的事,盛书砚可不准备做。
趁着还没有被发现,盛书砚决定先回去,她就祈祷原主的丈夫没那么快发现原主“抛家弃夫”,自己先把这窟窿填上。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就在盛书砚这般打算的时候,房间的门忽然就被敲响了。
站在门口的人压根就没有给盛书砚多少思考的时间,直接自报家门。
“盛书砚,是我,侯天河,开门。”
真是够不巧的,侯天河,就是原身的丈夫,那个在原身心里又冷又厉的铁血军人。
盛书砚脑子里出现了片刻空白。
也是在这瞬间,门外的人的声音又传了过来。
“开门,我们好好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