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竟然偷偷录音!”
盯着沈禾手中的手机,周女士人都傻了。
沈光辉也被沈禾这通骚操作给整懵了。
“对,我录音了。”
沈禾自嘲地说道:“曾经有人说,我是个爹不疼妈不爱的可怜虫,随便给我一块骨头,我就像个哈巴狗一样能感动很久。”
这话,就出自穆霆蕴之口。
沈禾垂着头,卷翘的长睫毛在眼底投下鸦青色的阴影,挡住眼底悲凉的情绪,她轻声哄自己:“既然爹不疼妈不爱,那我自己爱自己。”
闻言,沈光辉流露出不忍的神情来,但周女士却丝毫不被触动,她甚至还说:“你自己要当舔狗,怪谁?”
是。
当舔狗落得个被挖心惨死的结局,是她自己做的,但这并不代表周女士跟沈光辉就没错。
“周女士,知道你当年对我的所作所为,会有什么后果吗?”
见周女士还不清楚这事的严重性,沈禾贴心地解释:“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2条明确规定,溺婴行为,依照《刑法》第232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说到这里,沈禾特意歪了歪头,问周女士:“知道《刑法》第232条是什么吗?”
周女士张了张嘴,答不上话来。
她又不是律师,哪里知道刑法232条是什么鬼东西?
沈禾说:“《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2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我去法庭告你,你都会面临牢狱之灾。”
周女士闻言终于色变。“你是什么意思?你还想将你亲妈送进监狱不成?”
“沈禾!你是我生的!没有我哪来的你,你还要反天了?”
周女士其实已经怕了,故意用虚张声势大喊大叫来掩饰她内心的恐慌。
她清楚沈禾是个狠辣性子,把沈禾惹毛了,她真的做得出来送生母进监狱的丑事。
看穿周女士的逞强,沈禾威胁云淡风轻地说:“如果你不想去坐牢,不想你的宝贝小儿子受牵连,我给你两个选择。”
沈禾直接说出她的条件:“要么,今晚寿宴结束后,自己开车去郊区,主动跳进那条小溪流,我准你上来才上来。”
“要么...”沈禾脑袋一歪,笑得意味深长,她说:“把你那个传媒公司的股份分我百分之三十。”
周女士想也不想便反驳了沈禾的第二个要求,破口大骂:“我看你是疯了,传媒公司的股份,你想都别想!”
现在是传媒时代下,她那个传媒公司签了七八个流量大网红,可是金疙瘩,赚钱着呢。
周女士哪里舍得交出传媒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闻言,沈禾冷淡地点了点头,摇着手机说:“那么,晚宴后,我在郊区小溪流等着你。”
“你不来,我就去派出所报案。”说完,沈禾扭头就出去了。
盯着沈禾嚣张的背影,沈光辉迟疑地询问周女士:“你真要去跳河?”
周女士翻了个白眼,跺脚骂道:“你怎么不去跳!我能跳吗!我是她妈,我能被她捏着鼻子走?”
“那她如果真的将录音放出去...”
周女士也忧心忡忡。
她说:“百分之三十太多了,我最多给她百分之十。”
*
从书房出来,沈禾穿过走廊准备下楼,路过隔壁的藏书室,瞥见里面站着道人影。
沈禾好奇瞥了一眼,便迈不动脚步了。
一道灰色身影站在藏书室窗户后面,凭窗眺望着楼下的院景。
那人身形颀长,宽阔的肩膀,穿着量体剪裁的西装,却难掩清瘦病气。
可那身诡谲强大的气场,又令人心里生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