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仁宥的注意力几乎全在兰霄身上,剩下的一点就是用来看路,所以他完全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他只知道,兰霄突然晃了晃他的手,他松开之后就被推了出去。
再然后,砰的一声响起。
扭头看去,只见兰霄踩了什么一脚,又把那东西踢进了下水道,冰冷的光泽告诉他,那是刀。
回过神来时,便衣警察已经把刚爬起来的男人按倒在地,给他扣上了手铐,而他也走到了兰霄身边,死死的扼住了她的手腕。
兰霄不是会主动动手的人,所以只可能是这个男人想要伤害她:
胆敢伤害她的人都得死!!!
世界意识: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这个小偷已经被你杀了无数次了。而且你是不是忘了什么,就算你没得逞,你也的确掐过兰霄的脖子。
潘仁宥:这难道不是你的原因?
作为被抓着的人,兰霄是最清楚潘仁宥用了多大的力气的,只比平时重一点,却挣脱不开:
看看手背上暴起的青筋,就知道他有多努力的在控制自己。
可潘仁宥还能控制自己不伤害兰霄,却不能控制自己不伤害小偷,他的眼神就表明了一切。
想刀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而潘仁宥也没想藏。
拽住潘仁宥的衣角,兰霄放缓声线:
“他看向我的眼睛里有精光闪过,很明显就是看我好欺负,就想抓我做人质。警察叔叔也说了,他是持刀的小偷,本来就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与其让我担心害怕,还不如直接出手让他失去行动的能力。
那一脚用的力气有点大,要不是你鞋带系的紧,我都怕鞋子会飞出去。我踹他踹得脚都疼了,你也不关心我的,光看着他干嘛?
我们出来是要去超市的,我已经耽误了一些时间,还是快点走吧?早点买完东西,我们就能早点回只有我们两个的家了!”
最后狠狠的剜了小偷一眼,潘仁宥就被兰霄拽走了。
越走越远,兰霄听到的声音也越来越小。她听见那个小偷颤抖的声音响起:
“警察叔叔,我腿软了。”
然后就是之前高声告诉群众的那个便衣:
“那是人家小姑娘的男朋友,不得用眼神刀你?人家男朋友就在旁边,你也敢锁定人家,真是不怕人家男朋友暴起把你打一顿的。
要是小姑娘身边的是母亲和奶奶,估计就不只是用眼神射杀你了,你这头皮都得秃几块,脸上也别想有一处好……”
因为在途中遇到了小偷,这次的采购明显不同于任何一次。
潘仁宥就像是在路上就规划好了路线,一进超市就直奔推车,目标明确。火速的买完就走,跟执行有时限的任务一样,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全程丝滑无比。 从脑子恢复清醒到回了房子,潘仁宥都扣着兰霄的手。不是之前的四根手指一手抓,而是十指交叉。这大大的减少了兰霄的可活动范围,让她能去的地方更少了,只能待在潘仁宥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