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好,写的也好!”
而我只有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言“谢谢”。他来时拿的是一本精装的《午夜之子》,专程送书给我,大概是知道我在研读《百年孤独》,都是一类书。自从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魔幻现实主义突然成了一个热点,似乎沾点边就有追捧者。
如此说来,我好久没去他的藏书房看看,我借他的书看从来不需要归还,有些书就赖在我的书架,不走了。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走的那么仓促,胰腺癌,不到一周就走了。他去世之后都没去过,直到那一次想找余晨得,去敲门才知道那房子已经卖掉。
“那些书还要找个地方放啊!八大关别墅没地方吗?”
小兰很为难地说,“明年我爸爸就退休了,那个房子要倒出来的还给养老院,他们想回济南住,到时候书还要搬走。”我是知道,搬书是最累的,我那一屋子书搬了一个多月才搬完,一百多箱。我每天下班前第一件事就是去前妻那里装书,装满三四箱就出发。蚂蚁搬家一趟一趟,最后杂志实在搬不了,就整箱整箱地垫在床下。那张床,绝对经得起床笫云雨的折腾,肯定塌不了。
知识是财富,但书不一定是,有些人就是为书所托累。
爱书的最高境界到底是什么?藏书、读书、捐书、写书?组织读书会,在书店上班,当图书馆馆员?而我,能做的就是睡在书堆里。
“干脆开个书店!创客空间需要一个公共区域,就把那些书摆在那里,当二手书卖,或者面向入驻创业团队借阅都可以!”余晨得突然从床上坐了起来,继续说。
“老余本来就是书店店员,他一直号称自己是书店骑士,驾驭知识的骏马狂飙四野,除暴安良。”
“他生前给我送了一本《午夜之子》,但我还没仔细看,不知道跟他的书店侠客情节有没有关系。”
“《午夜之子》?还好不是午夜凶铃,不会又跟我身世有关?”
“你又来了!说正事!”兰芯也流露出一丝愠色,看来这两天也是受够他的神经质。
“开个书店也算为他了却一桩心愿。把你的书也拿来一起卖吧!”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创意搞的有点懵。开个书店,也是一种爱书的形式!那一刻,我心动了。
“但老余那些书,似乎跟创新创业不搭边,都是文史哲的老书,现在商业类图书也不便宜,怎么样也要弄点新书才像样。”
“还要配上咖啡饮料什么的,这样年轻人才愿意来。不仅内部配套,外部还有流量。”兰芯突然很有兴趣的参与进来,让我感觉她已经期待已久似的。
当我们讨论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护士推门进来。“余晨得,可以出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