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求追读,月票,推荐票)(1 / 2)权游:家父泰温兰尼斯特首页

爬上塔尖,提利昂气喘吁吁。

这具身体看来几乎不做锻炼,如果有空,自己一定要加强一下身体。

最好有什么魔法药水,喝了以后就可以长肌肉,但是不能有痤疮,也不能让蛋变小。

培提尔伯爵坐在塔顶的窗边,穿着深紫色长绒毛外衣和黄缎披风,戴着手套,一只手搁在膝盖上,模样优雅而慵懒。

看来培养气质的从来都不是什么高贵的出身,而是拥有的财富。

“国王正拿十字弓和兔子作战,”小指头说,“过来瞧瞧吧,目前兔子占上风。”

提利昂挨着小指头,倚在窗边。

外面广场上躺了只死兔子,另有一只身上插了根弩箭,长耳朵和腿不断抽搐,差不多就快要断气。

无数的箭枝七零八落地斜插在硬泥地上,活像被暴风吹乱的树枝。

“放!”乔佛里大喊,猎师便放开原本握住的兔子,兔子拔腿就跑。乔佛里扣下十字弓扳机,结果足足瞄差了两尺。

兔子后脚站立,朝国王掀掀鼻子,小乔一边咒骂,一边扭紧弓弦,但他还不及重新上箭,兔子已跑得不见踪影。

“再来一只!”猎师把手伸进兔笼,抓出一只棕色的,这次乔佛里急于放箭,差点射中猎师的大腿。

“如果蓝礼和史坦尼斯的军队是兔子,虫子什么东西组成的。”提利昂说,“那么我们的国王将会横扫他们。”

“听您这么说,我好难过,我认为咱们的国王可是在很努力的训练。”小指头说。

“没必要在我面前拍国王的马屁。”提利昂不屑,“这是套新衣服?”

“您毕竟是他舅舅。”小指头回答,“是啊,您眼光真不错。”

“李子色和黄色,是您家徽的颜色吗?”提利昂问,“我记得您的家徽是不是泰坦的人头?”

“不是,家徽就像衣服,但每天都穿得颜色雷同,总会烦的,得不时换换,您说对吧?”

“我可爱死我的金狮子了。”提利昂说,“你那把刀子也漂亮极了。”

“是吗?”小指头眼里闪过一抹促狭,他抽出匕首,若无其事地看了一眼,彷佛是这辈子头一遭见到,“瓦雷利亚钢配龙骨刀柄,可惜就是样式过于普通喽。您感兴趣的话,就送给您吧。”

他掩饰的非常好,提利昂不得不在心里承认,至少喜怒不流露于表面。

在这个世界上,假如说真有谁用黄金来武装自己,非培提尔·贝里席莫属,而不是他们兰尼斯特。

最开始,培提尔被琼恩·艾林安插去海关某个小职位吃闲饭,结果他反以三倍于其他税吏的收入脱颖而出。

由于劳勃国王花钱很厉害,金龙在培提尔·贝里席这种人手里就像会下崽的兔子,几个月便能翻一翻,所以这种不可多得的人才便极为惹眼。

于是小指头一路平步青云,入宫不过三年,便已成为财政大臣,列席御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