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去君临,就等这仗结束。我不希望让封臣看到,临战前我的继承人离开军队。”
泰温说完这句话,就带着爵士们离开了指挥帐。
随着太阳升起,远处响起军号,低沉哀怨,让听者的灵魂不寒而栗。
原住民纷纷爬上他们骨瘦如柴的野马,也有可能是掳掠来的。他们彼此之间高声咒骂、互相嘲笑,其中几个明显是宿醉未醒。
提利昂回到营地,领军出发时,空气中飘荡的薄雾正逐渐被东升旭日所蒸发,青草上结满露水,仿佛有位天神刚巧路过,洒下整袋钻石。
高山氏族全副武装,穿着原本属于自己,或是新领到的铠甲,紧跟在他身后,各个部落的人各自追随自己的领袖。
黎明的晨曦下,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军队犹如一朵缓缓绽开的钢铁玫瑰,猩红,尖刺闪闪发光。
中军由叔叔凯冯·兰尼斯特指挥,爵士已在国王大道上竖起整排的旗帜。
弓箭手排成三列,分立道路东西,冷静地调试弓弦,箭袋在腰间晃动,里面装着二十支箭。
成方阵队形的长枪兵站在弓箭手中间,后方则是一排接着一排,手持长矛、利剑和锤子斧头的步兵。大约有三百名重骑兵围绕着凯冯爵士、里奥·莱佛德伯爵、林斯·莱顿伯爵等诸侯及其随从。
右翼全部都是骑兵,一共约四千人,他们的装甲厚重。
超过四分之三的骑士齐聚于此,有如一只巨大铁拳,让提利昂想起了在鹰巢城自己的石膏拳头。这会让北军的士兵,同罗德利克的下巴一样软。
该队由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指挥。提利昂看到他的旗官将旗帜展开,家徽立即显露:熟悉的燃烧之树,橙色与烟灰相间。马尔布兰是一位出色的指挥官,提利昂记得,詹姆对他称赞有加。
在他身后有佛列蒙爵士的紫色独角兽,克雷赫家族的斑纹野猪,以及史威佛家族的矮脚公鸡等旗号。
自己的父亲大人则坐镇大帐所在的丘陵之上,四周是预备队,一半骑兵一半步兵,多达五千人。泰温公爵向来指挥预备队,身处可将战况尽收眼底的高地,视情形将部队投入最需要的地方。
即便从远处观望,父亲也依旧辉煌耀眼。
泰温·兰尼斯特的战甲,连他儿子詹姆的镀金套装与之相比,都会黯然失色,大披风由无数的金缕丝线编织而成,重到连风都无法将其吹起,一旦上马则几乎将坐骑后腿完全遮住。
普通的披风钩扣无法承受如此重量,取而代之的是一对趴在肩头,相互对应的小母狮,仿佛随时准备一跃而出帮助主人撕咬敌人。她们的配偶是一只鬃毛壮伟的雄狮,昂首立于泰温公爵的巨盔顶,一爪探空,张口怒吼。
听我怒吼。提利昂嘀咕。
三头狮子都是纯金打造,镶了红宝石眼睛。盔甲则是厚重的钢板铠,上了暗红色瓷釉,护膝和铁手套均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护手圆盘是黄金日芒,每一个钩扣都镀上了金。红钢铠甲经过一再打磨抛光,在旭日光芒中鲜亮如火。
如果让红袍女巫看到,恐怕会感叹光之王不过如此。
提利昂想着,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