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明辽东经略赋予了明御倭游击将军与幕府交涉的目地,一是要求倭军从李氏朝鲜王国撤兵,二是要求幕府关白向大明帝国送来投降书。
而作为大明回报的条件,则是册封幕府关白为幕府国大明郡王,同时准许幕府向大明进行朝贡贸易。
恰好幕府关白也是这么想的,觉得既然拿不下李氏朝鲜王国,又有地方战乱尸体没有处理,还与明军们死磕也不是办法!只能采取休养生息之策,便也同意了双方再次议和。
这次和谈,在5月16日有了初步的结果,由于明辽东经略与明东征提督继续率军南下压境,驱除倭军出全罗左道南原郡、尚庆右道晋州牧,迫使倭军主力从庆州府釜山浦移驻到熊川郡西生浦。
为了不被明军追击,倭军方面同意释放被俘虏的李氏朝鲜庶长子临海大君:李珒,李氏朝鲜庶六子顺和大君:李,这两位王子和李氏朝鲜兵曹判书:黄廷彧,等人。
同时幕府关白还派遣了幕府飞驒守:小西飞内藤如安跟随明御倭游击将军前来大明帝国落实议和事宜,但幕府关白开出的议和条件,却是要大明帝国嫁公主殿下入幕府成为幕府后阳成天皇:周仁,为皇妃。
以便于恢复大明、幕府之间的朝贡贸易,两国大臣为通好共立盟誓,在归还占据的李氏朝鲜王国北部四道,同时割让李氏朝鲜王国京畿左右道南半部和全罗左右道、忠清左右道、尚庆左右道,给幕府管理。
并且还要求李氏朝鲜郡王派遣王子以及一两位大臣到幕府为人质,李氏朝鲜重臣还要向幕府书写不违背和约的誓词。
没想到此举竟然被当朝的明兵部尚书:石星,给全盘默认答应了。
7月初1日,明神宗下诏撤回明东征提督:李如松,大军离开李氏朝鲜王国归大明,只留下明四川副总兵:刘綎,以及明蓟州镇左参将:吴惟忠,所统之兵合计共有;七千六百人,分守在各处要塞之地。
但由于明兵部尚书一意主议和,欲封贡幕府,明神宗便下令让明御倭游击将军再次赴倭军大营议和。
为此明神宗再令撤回明蓟州镇左参将等兵,以减少军饷开支,只留明四川副总兵继续防守李氏朝鲜王国军务,对此大明朝臣们多持异议,均认为倭情未定,不宜急早撤兵过多!更不宜急于议和加以封贡。
然而幕府飞驒守在抵达李氏朝鲜王国京畿右道汉城府王京和平安西道平壤府后,却一直滞留于两地,始终得不到明御倭游击将军回信,有关于要他前往大明帝都北直隶京畿紫禁城的消息?
为此幕府第一军左副将:小西行长,还曾专门致书给明御倭游击将军,提道“大和语:吾国差来先锋丰臣行长谨白天朝游击将军沈老爷麾下,麾下去岁月二十有九日会于平壤府外所约,麾下之言变,而仆之言不变,其件件书以备历览,第一件去岁平壤府西北分界,是以倭人不过界,麾下如何制之乎李氏朝鲜超界变约之事、第二件麾下于青石镇有坠马之失,故误来期,虽然医疗得俟渐顷日顺安云云,因兹或为问安,或为延接,差仆小臣:竹内吉兵卫,则擒渠不还,出兵围攻平壤府之事、第三件麾下再到汉江讲和之日,诸将皆不信之,仆独取信,从麾下之言,引兵退王京,遗二十余万粮物不烧灭之,长途所筑之倭营,亦不能损灭,而收兵于浦浦之事、第四件李氏朝鲜二国胤及陪臣等从汉江所约送还之事、第五件因与麾下相约不出兵于全罗左右道,至今日其安稳之事、第六件与麾下相约之者,是携小将飞驒守赶赴京师,直闻石尚书口中之言,重导大官天使来者不出三四个月,且又每隔二十日通书信云云,虽非至今日,未通一书,飞弹亦久留王京,然后居平壤府,不达帝都,徒送光景,仆信麾下之言,奏报大阁下,今殿下差飞弹从麾下,如斯者不知如何之事、第七件差译官法释打护送二天使到达王京之日,即送还云云,盖是二天使之言也,定达贵厅,何不送还而留之乎?纵留之亦从飞弹者,是理也,在别处者如何之事,右七件皆麾下违约,而仆毫无违约者,孰谓之虚诞乎?”
由此可见幕府第一军左副将给明御倭游击将军的主信,是责备他未能履行双方约定。
却不曾想明御倭游击将军,想都不想就直接一口气全部答应下了,这七条丧权辱国的要求!只对幕府第一军左副将说道“大和语:你们必须先撤兵,在遣使到我大明帝国赔罪就行了,当今陛下定会封关白殿下为郡王的。”
可话虽如此但明御倭游击将军,却对同行的明金州卫左参将:谢用锌、明海州卫游击将军:徐一贯,等人慌称幕府关白已同意向大明帝国称臣并请求封贡,并且还下令退出所有的幕府倭军。
随后幕府第一军左副将,立刻写信给幕府关白汇报道“大和语:明国使者已经同意了臣提出的请求,现在只需要派遣使者与明使一同前去明国帝都紫禁城,让大明皇帝批准实行即可。”
此事传回来幕府国内后,幕府关白收到书信当场大喜,他立刻就同意了,这所谓的〈龙山协议〉其实就是鸡同鸭讲!明御倭游击将军:沈惟敬,利用大明群臣不懂大和语,用来瞒天过海,而幕府第一军左副将则想利用幕府关白不懂汉字来欺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