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夔朝星域5478年,临阳城。

又是个无眠的夜,躺在床上转辗反侧,迟迟不能安然入睡。我想了想,兴许是下午一觉醒来在快手上发现‘瞬间眼红M’的小红心,或许是它的消失让我心灰意冷,又或许是她无意中点了它,让我不知所措,徒步于她的那片海洋。

毫不避讳的说,当我第一眼在伪校看见刘孟姣的时候,我就在想怎样的女孩可以那么的让人动心,又是怎样的女孩可以那么的脆弱,也正是因为如此我现在依然喜欢着她。我说的喜欢不是光明正大的去追她,也不毫不留情对着全世界大喊我爱她,而是漫无目的暗恋,等到五年过后也就应该放弃了吧。人们常说暗恋不是爱情,我不敢苟同,我觉得暗恋不过是爱情的一部分,不引人注目罢了。我并不了解她,说实话只是没有门路,我也不敢与她做朋友,得知她名字的时候,我每天都会在教室暗处深情的望着她,无意中发现她在那里是总是眼眸闪动,忽然星河落入天河,她的心事那么重,我却什么都做不了,人是会变得,三百多天了,她脸上多了几分容光,再也不是那个爱哭的小女孩了,这时我就在想,该不该为写下这本回忆录。本是不用的,我骗了自己,当写完《易亡笔记》时,就说自己已经放弃了,到头来我才发现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她,想用一辈子去保护她。若是我可以对她说我喜欢你的话,我可能就会与她举案齐眉,相濡以沫,可我还是太天真了,我连勇气都输在了她的身上,自己也没那么的伟大,我又有何颜面说我可以护她一生一世呢。

我总是在为自己找借口,永远的不去面对现实,记得我曾经写过一首小令:“残忆长安事苦,狂醉难寻出路。入情不相谋,空得一处闲愁。徒步,徒步。毁得百世孤独。”这似乎是一种叙事的方法,让别人知道年少时的自己是有多么的愁,这首《如梦令》也是为她而写。自从父亲那件事之后,我已经丧失了为人的资格,私生活混乱不堪,暴饮暴食,不做任何有利于自己的事,直到遇见她,我才试图的改变这一切。当我在没有他人的帮助下用眼睛来了解她,与她说话更是屈指可数,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对她有了表面上的认识。对我来说,人大之有两种活法,要么沉默地死亡,要么咆哮地死去她似乎和第一点很贴近,已无斗志想这辈子都活在所谓的爱情中,我明面上暗恋的女孩是个怎样的人,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她,毕竟那只是我的观点。可我真的搞不懂为什么像他们这些人就甘愿在伪校混日子,难道他们的人生就只能如此么?我想拯救她,可我连自己都救不了自己,某种程度上来讲的话,就是个废物。“十八少女十七郎,两眼相对却彷徨。谁也不敢说真话,为此错过又何妨。”暗恋似乎已经到了尽头,喜欢早已浮出水面,我喜欢她,这点大家可以放心。

对于刘孟姣的认知只能到这了,我并不在乎与她成为“朋友”。爱情就是她的一生。对于伪校的人来说,她和那些人没什么大的区别,我和她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可以用余生去陪着那个自己爱的人,或许用五年换来的快乐时光,会让他们付出生命的代价,可对于他们而言那是值得的人生。我在伪校的五年时间里,也正是我最难过的日子,要是没能遇见她我可能早就病倒在地上永远起不来身。我很平庸,她很伟大,能让我写下文章回忆的人没那么容易,她是第一人。我对她的爱很深很浓,是她给我了勇气,也是她让我丧失了所谓的勇气。

我并不打算让她成为我一辈子都喜欢的人。我记得她曾经对自己的闺蜜说过,今天买了那些真品快乐吗。他们的快乐当真如此简单,话也说回来,真正不懂快乐的人是我,无人出处我会想要是我能那么快乐那该多好。来到伪校什么是快乐我都忘了,一天的时间大多都是和自己较劲。说着不停的改变到头来让习惯做了自己的主人。喜欢她也成了习惯,没人知道我为了她,可以茶不思饭不想,绞尽脑汁的想与她重新认识,再苦再累也都是喜欢的结果,伪校的人不都对自己所谓的爱情负责吗,世人不都对自己的爱情有所向往吗。在这能喜欢上别人就已经证明自己的优点,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那些人不过是最真实中专学生的写照,爱情他们终究不懂,随便的荒废了自己整整五年的日日夜夜,就注定了自己人生上的失败。

那时的我已经对生活没了趣味,我早已经是个活死人。大概我就是那个最大的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