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住在同一个大院儿,自然上学全都在一处。
上小学的时候,沈珊珊就经常把自己带去的午饭分一些给李秀冰吃。
那会儿的李秀冰年纪尚幼,心眼实诚,沈珊珊说自己吃不了那么多,他也没多想。
沈珊珊拨到他饭盒里的饭,李秀冰就吃。
这一吃,就是三年。
后来,李秀冰长大了,在同学们的窃窃私语和调侃中,再也没有接受过沈珊珊的好意。
但沈珊珊却一点儿都没有在意李秀冰的拒绝,她还是对他那么好。只不过,在对他好的时候,也多了一些小心翼翼。
初中时候的运动会,李秀冰本来是被选为学生代表,参加市学生运动会到主席台发言。
但因为买不起白衬衫,所以李秀冰一度想要放弃上台。
沈珊珊悄悄地偷来父亲的白衬衫借给了李秀冰。
哪曾想那一天遇上暴雨,李秀冰的棉布外衣掉了颜色,把沈父的白衬衫染了色。
尽管沈珊珊一再表示没关系,但李秀冰思量再三,还是跟父亲说了实话。
李国福因为丢了面子大怒,用扫帚结结实实地给了李秀冰十几下。然后让刘玉琴买了件新白衬衫,送到沈家,赔给了沈珊珊,
从那以后,李秀冰与沈珊珊的距离,就比从前远了。
沈珊珊知道,这次下乡,李秀冰一走,就离自己更远了。
但面对沈珊珊充满诚意,且带着点哀求的挽留,李秀冰依然选择了拒绝。
他说:“莘莘学子,之所以读书,无非是为了中华之崛起。在国家号召下乡的时候,他怎么能够自私地留下来呢?”
“更何况,弟弟妹妹们也全都下乡,在这个时候,他当大哥的,更加要给弟弟们做个榜样,给父母和家族增光。”
李秀冰的话说得如此坚定,沈珊珊的眼泪早就已经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但她也很清楚,在这个时候,她能做的,也只不过是道声珍重。
今日的聚会大家的心情全都很复杂,对于下乡,既期待,又兴奋,但同时也有对于未知的忐忑,和对于分别的不舍。
沈珊珊给每一个同学都准备了礼物,但给李秀冰的这支钢笔,却是最贵重,最特别的。
李秀冰没有任何可以给沈珊珊的,他能给她的,也只有这次的不拒绝。
即使这样,也足够沈珊珊高兴的了。
当然,李秀冰也同样没有什么可以给妹妹们的。
他唯一贵重的东西就是这支钢笔了。
于是他把这支钢笔给了他在家里最受亏待的一个妹妹——李秀城。
“哥,这么珍贵的笔,我不能要,还你。”李秀城把钢琴递回给李秀冰。
李秀冰笑了:“你先用,等哥挣了钱,给你买新的换。”
李秀城的眼圈,顿时红了。
而李秀城,又何尝不知道大哥的心意?
她忍着眼泪,把钢笔放进了自己的口袋,笑道:“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啊!”
李秀冰久久没有回答,李秀城纳闷,再去看大哥的时候才发现,李秀冰早就睡着了。
李秀城哭笑不得。
她弯身帮大哥把鞋脱下来,再起身,却看到一张纸从李秀冰的口袋里掉了下来。
那是李秀冰在跟同学聚会的时候,写的一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