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说话,不需要你配音乐应景。”
刘国安听到孟虎的声音越来越不对劲,出声打断道。
“嘿嘿...,这不是为了衬托气氛吗,”孟虎傻呵呵的笑了几声,发现刘国安压根不理会他,只好继续道:“记得那是第三次下墓,我们一共六个人下去,那个墓穴非常古怪,特别大,我们分开在里面转了大半天,居然什么东西都没找到,最后集合的时候,发现有三个人变得十分不自然,他们的样子没有改变,但是他们三个的头发却突然间变长了,分开的时候明明是寸头,汇合的时候却变成了披散在身后的披肩发,更离奇的是在我们打算离开的时候,他们三个死活不愿意走,最后在我、陶杰和马正龙面前把自己的四肢给吃了,活生生咬下来的,那个场面吓得我们三个疯了一样的跑了出去,从哪之后很久,我们都不敢在提进墓的事情,一直到后来,实在没钱吃饭了,才又干起了这个。”
听完孟虎的话,刘国安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在青云观看到鬼婴吃李老三脑髓的情形,两者之间仿佛有着某些共同之处,都是吃身体。
“从什么时候不在干这一行的,为什么不干了?”
刘国安收回思绪,又回到了现实中。
“因为弄够钱了呗,在加上最后一次实在太危险,吓得不敢再做了,记得最后一次下的墓,是一个大官的,里面有些值钱的东西,当时我们三个拿到东西都很高心,后来突然在我们出去的路上碰到了一个全身长满绿毛的怪物,当时我们把带的小黑狗放了出去,想要吓走那个怪物,在盗墓这个行当里,有句说法墓里面不干净的东西,最怕小黑狗、大黑猫这种生物,尤其是全黑的大公鸡,可惜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大黑公鸡,传说大黑公鸡一声鸣叫,能吓跑所有妖魔鬼怪。”
提起往事,孟虎越说越激动,仿佛自己又回到了年轻时候,接着说道:“我们原以为小黑狗能把对方吓跑,谁知那个东西直接把冲着它狂叫的小黑狗给生吃了,吃完黑狗之后,它就像个木桩一样守在我们的必经之路,我们三个不敢轻易靠近,一直被它堵在古墓两天,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吃的、喝的都没有了,我们三个只好拼死从它身边跑了出来,在跑出来的时候,每个人身上都留下了一道很深的伤口,那个东西似乎不想杀了我们,只是在每个人身上抓下来一块血肉,当着我们的面把三块血肉吃进肚子里,我们三个当时也不敢多想,直接跑了出来,后来想想能够跑出来还真是幸运,从那之后我和陶杰、马正龙就分开了,一直到前几天他们两个来找我,我才知道他们原来还在做这一行。”
听完孟虎的话,刘国安突然想起多多爷爷家似乎就有一只全黑的大公鸡,有几次多多回家,姜洪明都想杀了它给多多吃,每次都被多多阻止了,她好像很喜欢那只黑色的大公鸡,还给它取了名字叫大壮,一只公鸡叫大壮,也只有多多这种小孩子才能想出这么幼稚的名字,想到多多,刘国安的脸上流露出一股温柔的笑容,紧接着想到孟虎所说的黑狗、黑猫能驱散鬼怪,心里是一点也不相信。
这些念头在刘国安心里很快闪过去,向孟虎问古墓的事情,纯属是因为自己的遭遇有感而发,现在该是回到案子本身了,刘国安在纸上写下了周青松的名字,抬起头问道:“你和周青松的关系如何,还有酒吧里面其他服务员的关系?”
“你怀疑是他陷害我,这不可能,小周是老员工,当初我开时尚酒吧招到的第一个员工就是他,”孟虎想都没想直接摇头,接着继续道:“我和酒吧里面的几个伙计关系都挺不错的,这两年酒吧的利润还不错,他们的工资也是一涨再涨,别的我不敢说,单说他们的待遇在梁平市娱乐场所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就连养老保险我都一直给他们几个交着呢,他们没有理由害我。”
刘国安放下手里的笔,双手抱着后脑勺,抬头看着审讯室的房顶,过了一会收回手,看向孟虎问道:“周青松有没有和酒吧里面的小妹谈恋爱之类的,或者是和那个女孩子关系很好,然后你小子经常对人家女孩子动手动脚之类的事情。”
孟虎哭丧着脸,仿佛受到了天大的委屈,喊冤道:“刘队,我是求你来帮我的,不是让你来害我的,我孟虎虽然在道上混了大半辈子,但是我敢拍着胸膛说,这些年我从来没有祸害过一个好女孩,实在想找女人,出去找个姐妹多花点钱也就解决了,别说我对酒吧里的女孩动手动脚,有的客人对她们动手脚,都是我第一个站出来为她们撑腰,为了这事,我可没少得罪来酒吧的客人,这事很多人都知道。”
刘国安多少也了解一些孟虎的为人,不然他也不可能总是找对方要情报,早把他弄到监狱去了,刚才的话也就是随口一说,等孟虎说完,刘国安陷入了沉思中。
孟虎没敢打扰刘国安,只能坐在一旁老老实实的等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刘国安用笔在周青松的名字上面画了一个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