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埃尔疲惫的坐在街边的椅子上,点上一根烟,等到衣服上的汗水风干的时候再慢慢吞吞起身往对面的出租房走去。他点的烟是两美元一包的L&M,是万宝路旗下最为便宜的品牌,只需要搬运一小时的货物便可以买到三包,所以怎么抽都无需太过在意。
天气转凉,微风,不到两根烟的时间,衣服便只留下了汗印。他把抽完的烟屁股往身下排水道的空隙一丢,从裤袋里取出钥匙,双肩下垂,拖着沉重的身子朝租房走去。
洗完澡后,他会将先前买好的速冻快餐放进微波炉中加热,然后打开电脑查看是否有收到出版社的过稿通知。
大多数时候投出去的文章要么石沉大海,要么就是客气的回复没有通过。
他快速地点击出版社发来的电子邮件,显然这次依旧是封千篇一律的委婉拒绝信。
不过,他似乎早已习惯,熟练的将前一封拒绝信删除,然后走向微波炉将快餐盒端到电脑桌前,播放起了曾经与老师对话的录音。
“第一章是至关重要的,诺挨尔,如果读者不喜欢它,就不会再浪费时间。所以,你准备给你的小说写个怎样的开头呢?”
“我不知道,马修。我总是会卡在开头,你觉得我将来会成功吗?”
“怎样才算成功?”
“写一本书?”
“还得有一批忠实的读者,不然始终是一沓废纸。”
本来录音播放到这里就会发出滋滋声,随后停下。可是,这次录音却依然在播放着,只不过不再是自己和老师的声音,而是换成了一位苍老男人的声音:
“我曾经告诉华生,如果有一天我开始写故事了,那是因为我想纠正人们对我的无数误解。”
起初,诺艾尔并没有留意,而是自顾自的继续吞咽着食物,因为大概率是收音机自己跳转到了某个电台:
“1974年,英格兰,我已经93岁,居住于苏赛克斯郡田园。每次在电影院看到关于大侦探福尔摩斯的电影我都会忍不住摇头,因为关于我的诸多英雄事迹基本是谣言,比如我不喜欢抽烟斗,喜欢抽雪茄。”
饭后,他将快餐盒随手丢进了桌子下面的垃圾桶,点燃了一根烟捏在手中,让它安静地燃着,看着缓缓升起的烟雾,听得入迷,全然忘记了现在应该是属于自己的写作时间。
面前的墙壁上还粘着用红色水笔写着的醒目标语:
【每天坚持写3000字-斯蒂芬·金】
诺艾尔从来没有听过如此让他入迷的小说,情结书写的细致,人物似乎活生生的浮现在自己眼前。
烟很快便燃烧殆尽,他也注意到了墙上的警醒标语,只不过他再也无法同往日般被这句话激起斗志。
他点开了自己上周新建的文档,一个星期过去了,也只不过留下了一千个单词。
他将里面的内容如数删去,便在搜索引擎里打上了福尔摩斯试图找到相关的资料,然而偌大的万维网里丝毫寻不见福尔摩斯的踪影,他又加上了大侦探一词,然而始终无法找到福尔摩斯的一点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