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诺饭馆一共有三层,根据咪丽的说法,一楼是大堂,二楼是包间,三楼则是钱阿成的住处。
穿着工作服的服务员先上了一壶茶和几个小凉菜,样式很多,分量却不是很大。
“老板说了,多上几样好让客人尝尝鲜。”
他说罢,为成防和咪丽斟了两杯茶水便退了出去。
成防喝了一口,略带苦涩的茶水带给了他前所未有的慰藉,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他乡遇故知”吧,虽然他和钱阿成并不认识,虽然他是人,钱阿成大概率是一条狗,但是!单凭钱阿成这个名字!他们就是老乡!
咪丽大概是喝不惯这种一点都不甜的茶水,抿了一口就苦得吐了吐舌头,不再碰了。
她放下茶杯,看着明显对此非常适应的成防,感慨了一句,“人类和妖族不愧是好邻居,口味还挺相似的。”
成防没有对她的这句话有什么表示,默默记下了“妖族和人类是好邻居”这一个信息点。
“咪丽女士,你之前说,钱先生是牙的养父?”
其实成防更想问的是牙的弟弟,只不过,想到咪丽对于那个孩子的态度,他还是把话题咽了回去。他不是很明白,画像上看着都很快乐的两个孩子,为什么会被咪丽如此厌恶,但是他知道,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机,或许,作为两个孩子养父的钱阿成会给他一个答案。
“嘭”地一声巨响,钱阿成的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端着一个大托盘,抬脚踹开了门。
咪丽被吓了一跳,张嘴骂道,“哎呦,你这个野蛮的土狗!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成防看着那个上面摞了好几层依旧稳稳当当的托盘,简直心惊胆战,万一钱阿成一个没拿稳,那他今天的晚饭不就泡汤了吗!
他连忙起身去接,钱阿成对于自己的技术显然相当有信心,他端着托盘连连后退,“别别别,您是客,怎么能让您老人家搭手呢!您这可是折我的寿呢!坐着坐着!”
成防怕他失手,只能坐下。
事实证明,钱阿成的“技术”确实高超,十二个大小不一的盛器就这么稳稳当当地落在了桌子上面,里面甚至还有一大碗冒着热气的海鲜豆腐汤!
钱阿成用搭在脖子上的白毛巾擦了擦汗,笑容爽朗,“菜齐了,猎人先生要喝酒吗?我这儿有女儿红、竹叶青、秋露白……都是好酒!”
成防对于酒这种东西没有那么大的兴趣,他对于饭菜更感兴趣,因为他是真的觉得有些饿了。
更何况,在还有任务的情况下,也不适合喝酒,于是,他拒绝道,“不了,我之前受过伤,大夫让我少喝酒。”
钱阿成听到这个,也不再多劝,因为他知道,成防说的确实是真话。
咪丽倒是有些不相信,毕竟成防看起来活蹦乱跳的,实在不像是身体有恙,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身体不好的赏金猎人真的靠谱吗?
钱阿成和她认识已经有600多年了,对于她可谓是熟得不能再熟悉了,见她这个表情,自然也清楚她在想什么。
他将毛巾放到一旁的架子上,在咪丽身边落座,拿起茶壶给自己也添了一杯茶,他一手握住茶杯,一手托着杯底,笑着开口,“既然猎人先生不饮酒,我便在此以茶代酒,先行谢过。”
说罢,他也不顾茶水的温度是否适合入口,将依旧滚烫的茶水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