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这边就不过多打扰了,下次有事,麻烦再配合调查。”
他连忙点头,等再抬起头时,发现,人早已不在他的门口。
人不在了,他也不关心任何事情,缓缓的关上门,只听门外敲响着另一户人家,是506的那对老夫妻。
咚!咚!
“您好,有人在家吗?”
“这边是警察,麻烦您协助调查!”
咚!咚!
“来了来了,哎呦,大清早的,怎么就不让人睡个好觉!”
“发生什么事儿了?”
李成龙躺回了床上,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听着门外的动静。
“问一下,这几天你们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人?”
那两人思考了一下,然后由老太太说道:“没发现,最近不是听说那家孩子丢了吗?这不是搞得人心惶惶,谁敢瞎去外边打转,还瞧人嘞,我除了瞧见503那人就没见过其他人了。”
“好,那两天前的晚上你们在哪?”
“能在哪,不就呆在屋子里?老胳膊老腿的,哪儿都不能去!”
“那这张照片的女人,你们见过吗?”
“我仔细瞧瞧。”老太太像是定睛瞧了很久,才肯定道:“这不是对面那栋楼失踪的女儿吗?也就偶尔见见,不熟。”
“那您在两天前见过她吗?”
“没见过,这邻居都难见,更何况是对面那栋楼的。”
“那行,不打扰了!”
同样的问题,差不多的回答,外边的询问声接近尾声,很快,便听到门被关上上锁的声音。
三个警察拿着东西离开,步伐沉重又急促。
听着脚步声,估计上了六楼。
五楼有三户人家,其中一户和李成龙一样,是个外地人,被骗过来打工的,天天在附近的工厂上班,整日不见人影。
而六楼还有两户人,刚才那波人现在就是要去找他们。
小区里出了事儿,最有嫌疑的,就是住在这个小区的人。
但相互之间并不熟知,连基本的仇人都算不上,谁又会无缘无故地去害人,更何况这个小镇一向很乱。
脚步声响在头顶,李成龙已然没了睡意,整个房子很安静,安静的让他都有点不适。
他又爬起身子,打开了红色收音机。
主持人的声音充斥在整个屋子里,过了一会儿,屋外开始悉悉索索地传来两老人的走路声。
“老头,我寻思着不会出大事儿了吧!”
“赶紧下楼瞧瞧。”
说是老头老太太,也不过七十岁,偶尔还能出去散散步,刚才的警察让他们觉得事情不太妙,再加上昨儿个女人哭个不停,他们就知道出大事儿了,一听有事,他们就急匆匆地赶下楼,生怕错过什么消息。
李成龙不想出去,他整天宅在家里,偶尔跑出去溜溜鸟,买点儿菜,人生地不熟,去哪儿都不是滋味。
这只是一个小城市,各方面菜价都还挺便宜,他幸苦工作近四十年,所留下的积蓄完全够他在这里买栋房,拿来养老。
他又不愿意,他不想在这个地方过多停留,他想起二十年前,女友周辰华在他耳边总说,等他们有钱了,一定要周游世界,要一起看海,听说大海是蓝色的,很漂亮,还要去他的家乡,那个生他养他的地方。
他攒了二十年,每顿只吃咸菜馒头,现在他终于要完成她的心愿,只是看的不是海,是山,也没有去往家乡,是呆在离家最近的地方。
他在这里停留了四个月,漫无目的。
十三岁被迫搬离乡村,他和父母去往了城镇,那里的房子就和这里的一样,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区,小区很拥挤,住着几百户人家,每家每户都是一扇薄薄的铁门挡住了屋外沉重的夜。
说是家,也不尽然,不过是一些厂家承包的房子罢了,留给在厂工作的员工住。
他在那里生活了四年,十七岁,他拿着自己在厂内工作的仅有的一点积蓄,和朋友跑到了外省,并结交了自己的女友周辰华。
这座城市在省份和省份的交界处,而他家就在对面,算不上富裕,但也算不上贫瘠,大多数县城内几乎都是高楼大厦,唯有这个小镇,仍是他熟悉的模样,打个的士,不过几十块钱就能到达生他养他的地方。
人一旦入了中年,往事就越发清晰,他开始怀念自己熟悉的地方,怀念曾今。
整个小区离主道比较远,所以总有不少人在周围闹事,因为这区没什么人住,住的基本也都是些老人,所以饶是一群人闹事,也几乎没人敢说。
李成龙不在乎,饶是他在乎也没用,他细胳膊小腿,拿那群人毫无办法。
楼上的人回来了,来回的脚步声响在头顶。
“你知道死人了吗?”
“是对面那小姑娘。”
“她死在了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