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神历310年,九月七日。
奥克兰城,东城区。
是夜,乌云遮月,星光暗淡,空气异常潮湿,像是能拧出水来。
洛依身穿裁剪得体的黑色绅士服,露出白色的衬衫,头戴一顶现下最时髦的圆顶帽,手中拿一根漆黑手杖。
要说他十七八的年纪,拿着手杖走路,实在是不适应,可对于哈布斯帝国的成年男性而言,这是一种标配。
需要的时候,手杖也可以是临时武器,做防身之用,毕竟,城东是出了名的贫民区,并不安全。
当然,一根好的手杖价值不菲,不是什么人都买得起的。
洛依右手提着手杖,漫步在幽暗的街巷间,姿态随意,神色轻松,就像是在花园中散步。
昏暗的路灯下,犹如幽灵,在城市的街道间穿梭。
直到某一处,他身形一顿,停了下来,略略打量四周环境,就寻了个拐角,缓缓靠了过去。
那是墙角的阴影处,他隐没其中,就连呼吸都变得若有若无,只是片刻,就像是消失了一般。
也就在他‘消失’后不久,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嘈杂错乱,脚步沉重。
只见,淡淡的星光下,街角处,已经出现了三个身影。
他们一边奔跑,一边向来处望去,手里还提着弯刀,刀锋下有鲜血滴落,恶臭和血腥气随风飘散。
毫无疑问,这是三个悍匪,刚刚杀了人的悍匪,逃跑时在这里被洛依堵住了。
只是,洛依并没有第一时间现身,而是呼吸越发微弱,肌肉越发松弛,整个人的存在感越来越低。
直到他们到了近前不足三步,他陡然动了起来。
宛如黑夜中蹿出的猎豹,突兀的就出现在三人面前,而比他速度更快的是手中的刺剑。
手杖中空,藏一把刺剑,算是常规的做法了。
虽然趁手的武器很重要,可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携带武器到处乱跑,有些时候,拥有武器更加重要。
昏暗的街巷,似有一抹银光乍然亮起,如光似电,划出一道弧线,直追当先那人脖颈而去。
那人本来就是往前疾走,注意力也是放到后面,这般银光一起,就像是直接撞了上去。
他脸上惊骇的神色还未显出,肌肉本能反应就已经抬起了手中弯刀,欲要格挡。
手杖内藏剑唯一好处就是足够隐秘,可缺点同样多多,比如说只能是刺剑,比如说剑刃单薄,不利于格挡等等……
除非是魔法武器,否则弯刀用力一碰,就可能直接让刺剑折断,可洛依没有丝毫犹豫,甚至速度更快,眼看弯刀到了近前,他手臂微微抖动。
那真的是很细微的抖动,可力量从手臂延伸到剑刃末端,剑尖处好似幻影一般,抖动了一下。
于是,大动脉被划破,鲜血从咽喉处喷射而出,瞬间染红了衣物和地面。
匪人瞪大了眼睛,丢下弯刀,捂着脖子,想要呼喊,可唯有‘呵呵’的漏气声不断传来。
三个悍匪,就这么死了一个!
可洛依身形不停,一步跨过尸体,细剑再动,‘嗤嗤’的破空声响起,就见剑光炸开,化作星星点点的银光搅动空气。
第二个匪人显然已经有了准备,一身低喝,肌肉隆起,手起刀落,就往洛依头上劈来。
他知道自己速度不够,就没想过格挡,而是以命换命,看谁先躲。
只要洛依躲了,他就有转圜的余地,也就能拉开距离,进行搏杀。
这不是单纯的剑技,这是无数战斗积累的厮杀经验。
事实上,洛依也确实躲了,上身后仰,腰腹发力,来了个下腰,愣是让那刀光在他眼前划过。
可他手中刺剑没半点停顿,反而速度更快,又往前送了一段距离。
只一瞬而已,这匪人的身上就炸出了七八朵血花,伤口都不大,毕竟刺剑剑身太细。
可这七八个小洞分布在心脏,双眼,喉咙,眉心等地方,皆是要害之处。
待刺剑拔出,洛依再次站直身体时,那匪人已经死不瞑目的倒下。
这一系列动作,堪称是兔起鹘落,速度极快,而第三个匪人终于站定了身形。
昏黄的街巷内,他双眼骤然收缩,仿佛亮起了幽光,死死的盯着洛依。
后方,嘈杂之声越来越近,还有点燃的火把,有晃动的马灯,有错乱的步伐,大声呼喊。
可这匪人并没有多少惧怕,甚至没有回头,只是死死的盯着洛依,嘴角裂出一个狰狞的弧度。
“我很好奇,你是哪一路的,为何要我兄弟的命?”
洛依第一次开口,声音还有几分稚嫩:“血腥玛丽号的大副,开膛手杰克,听说你在海上杀了不少人?”
“你要为他们报仇?”
“不不不,那和我没关系,主要你是阿拉莫多监狱的逃犯,在三天前袭击了守卫,放了其他囚徒,还纵火烧了监狱,是酿成了暴乱的主谋之一。
所以,在治安所,你的头价值不少金蒂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