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所周年庆,大家可以邀请自己的客户来参加。和我关系一般的人我也不想约,就只约了和自己关系好的。
我给林总打电话,邀请他来参加我们律师所的周年庆。我说:我邀请的都是我最喜欢的人,你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
电话那头林总的声音很有磁性,非常好 听。他说:把你刚才说过的话再说一遍,把“之一”两个字去掉。
我想了一下,把话说得好听点好像自己身上也少不了一块肉。于是跟他说:好吧,我喜欢你,你是我最喜欢的人。我们律师所周年庆,你来参加我们的周年庆,和我们一起吃个饭吧!
电话那头林总接话说:那你也要小心我。
我心想:我为什么要小心你?
然后他又说:我最喜欢出来吃饭了。
我以为他要说:我最怕出来吃饭了。因为我从认识他那天就知道他曾经因为生病切了一部分胃。
最后,加上林总,我一共约到了三个人。本来周年庆那天律师所的合伙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我的三个朋友坐一桌,我怕他们尴尬,和他们坐到了一起。
林总和我讲起他在台湾吃酒席的事。原来台湾那边红白喜事也有吃酒席的传统。谁家有红白喜事,亲戚朋友随了份子钱再去吃酒席的传统与大陆这边也差不多。
林总说他小时候家里穷,他妈妈出去吃酒席就喜欢带着他,原因是他会察言观色。
林总又说,他妈妈如果带他姐去吃酒席,他姐就只知道吃炸元宵,那些东西是面做的,都吃不回本。如果带他弟弟去吃酒席,他弟弟就会喝可乐,也吃不回本。他妈妈如果带他去吃酒席,他就会看他妈的眼色,如果他夹一个鸡腿,他妈点头,他就把那个鸡腿吃掉,如果他妈摇头,他就放下。
总之,他会挑比较贵的东西吃,但又不会吃太多,不让人家亏本。
我一边想着林总好直男,一边暗自觉得他们家的家教其实还不错,亏得他还跟我 说他是用阴谋诡计赚了一些钱。
我们坐的那一桌靠近门边,那天师弟在门口迎来送往,将近尾声的时候还特地到我们坐的这一桌来跟我们这桌人敬了个酒。
活动结束的时候,林总很自然的让我们把我们那桌没吃完的东西打了包,我们旁边那桌是所里多预备的,都没有人动过,我们也一起打了包,四个人把打包的吃的分了带走。
林总应该比我们律师所任何一个人都有钱。我想起我师弟曾经看我的那个鄙视的眼神和他在律师所群里暗戳戳地晒出的茅台和五粮液,觉得他好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