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诚眼光闪着无比的炽热,他的姿态也放的很低。
“你是?”王诩却很是疑惑,他并不认识眼前的人,虽然他不怕,但对方莫名的恭敬,却使他有点不理解了。
我们认识吗?这是王诩心中的话。
宋志诚上前两步,就像一个学生见到自己的老师一样,恭敬地说:“王老师,你不记得我了”
王诩皱眉思索,他确实不记得了。
主要是,在这个世上能让他记得的人,真的不多了。
宋志诚笑着,很是谦逊地介绍自己:“王老师,我叫宋志诚,三年前从郸城毕业。您还记得吗?五年前您的一个学生,每天都跟着您练拳的学生?”
宋志诚很是期待,很是期切,他是多么希望,老师能够记得自己。
想当初他一个人从乡村来到城市,所有人都看不起他,包括当时的室友。
在郸城上大学的时间里,他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孤独的一个人度过。
室友们聚餐,他去过一次,然后再没有去过,不是因为他不想去,也不是因为室友们不让他去,而是因为他不想去,不能去,不敢去。
AA制,他掏不起吃饭的钱;让室友拿了,他觉得自己抬不起头;这样的处境让他与室友的关系逐渐拉远,虽然室友们并没有嫌弃过他。但是,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跟室友们在一起,于是他一个人变成了独行侠。
渐渐开始躲着室友,一开始室友还想着拉他一把。但,那所谓的少年的自尊心作祟,他觉得自己不能放弃尊严去贴室友们的施舍。
时间一长,室友也就不再理会他,与他的交往也渐渐断了。
上大学的三年时间,他都是形单影只的一个人,甚连个女朋友都没有谈过,又有哪个女生会喜欢一个孤独的穷逼行者呢?
大学的时光很快就要过去,在大四的那一年,他无意间看到了王诩在场上打拳。于是,一直是一个人的他,便跟着学了起来,说来奇怪,他跟着练了几天之后,便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了些许变化。
首先,便是力气大了许多,有一次他和室友们发生争吵,竟然一个人把他们三个全都干趴了,这让他不觉对王老师的拳法产生了兴趣。
感受到拳法带来的好处,他便常常跟着王诩练拳,这一练就是一年,他整个人仿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气体越发强大、身体更加轻盈。
这种感觉使他觉得无比的强大,无比的自信。
毕业后,学校不再让住宿,他们也该自己找工作,解决生活问题。
一个成年人,不能再依赖父母给予的生活费。于是,他离开了学校,开始的时候他做的工作是很普通的,一个地地道道的销售员。
可是,因为一次意外,他被自己的领导设局坑了,当了替罪羊,不是因为别的,只因他这个他实在,他老实。
而这也正是他命运的转折点。
这次事件,涉及到一个能量很大的通天人物——刀爷。
那是一个夜晚,风很大,雨也很大。
他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他经过一条偏僻的暗巷时,身前、身后突然出现几个身披黑色雨衣的人,他们拦住了他的去路。
他们想要他的命。
雨衣人,没有人说话,抽出匕首,直接就想要了他的命。
而他,依靠着一年来跟随体育老师练习的拳术,将雨衣人全部击败。
他并没有要他们的命,因为到此他还没有杀过人。
他现在最想知道是的,为什么要杀他。几名雨衣人,被他一个人全部活捉,然后他通过雨衣人的口得知了刀爷。
那一夜,他放了一个雨衣人回去,艺高人胆大,当时的他觉得自己很厉害,于是,但要那雨衣人约见刀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