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 狩猎开始(1 / 2)肝出个万法武圣首页

秋季肃杀,万物凋零。

风起,林海涛涛。

“逆风,天助我也。”

陈昀昭站在树荫下,看着树叶飘动的方向。

他闻到了,在风中夹杂着一丝淡淡的独属于鹿的气味。

这就是嗅觉灵敏的好处,料敌于千里之外。

不过要是顺风的话,那就该是对方闻到他的气息。

尽管在进山之前,他当下所穿的衣服,已经和松树叶待了一整晚。

但难保不会有某些畜生辨别出来,小心驶得万年船。

陈昀昭迈开脚步,在树林中穿行。

此刻的他,好似一条猎犬。

气味越来越浓,这表示距离猎物越来越近。

他放慢了脚步,蹑手蹑脚顺着气味传来的方向走去。

拨开灌木丛,他看到百步开外有一条流水潺潺的小溪。

溪边有几头梅花鹿正优哉游哉的喝着溪水。

视力极好的他,从它们头上一一扫过。

突然,他停住视线。

其中一头昂着脑袋四处张望的雄鹿头上,顶着一对粉嫩的角。

也称作鹿茸,是指还没有骨化带有绒毛的幼角,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

“终于让我找到了!”

陈昀昭抬头仰天,眼角湿润。

他已经在这茫茫大山中寻找了整整五天五夜。

期间也遇到四十几头鹿,可都没有鹿茸,所以他选择放过。

此行进山,他随身携带的是六十文一支的箭头,目标非常明确。

熊中熊胆。

虎中虎骨。

麝中麝香。

象中象牙。

鹿中自然便是鹿茸。

肉的价值,反而是最低的。

至于野鸡、野兔之流,连箭矢钱都不够。

打它们,无疑是大材小用。

猎户以狩猎为生,首先要考虑的,自然是以猎取最贵的猎物为上。

陈昀昭蹑手蹑脚的接近小溪。

一百二十步。

一百步。

八十步。

五十步。

停。

这个距离已经完全足够。

陈昀昭没有再继续往前,以免打草惊蛇。

此刻那头鹿依然没有发觉危险的到来,东看看,西瞧瞧,脑袋晃个不停。

陈昀昭张弓搭箭,所瞄准的地方,便是它的胸腔部位,这是最佳射击点,而不是脑袋。

摇来晃去,很难命中,万一失手可就前功尽弃了。

哪怕有指哪打哪的箭术在身,陈昀昭也不愿意冒险。

必确保一箭贯穿心肺。

拉满弓,松手。

嗖——

箭矢转眼即逝,插入雄鹿胸腔之中,只剩下箭尾还在外面晃动。

鹿猛然一跳,惊动四周鹿群,各奔东西。

它则带着入体的箭矢狂奔,可它越是剧烈运动,血液、氧气便大量流失。

陈昀昭没有轻举妄动,看着它的身影在丛林中跑动,没有急于追击。

三十息不到,那鹿就丧失了所有的力气,踉踉跄跄往前几步,最终一头栽倒在地。

此时,陈昀昭才手握弓箭快步上前。

猎物死亡地点距离他不远,这便是射胸腔的好处。

目标比脑袋大多了,不但容易命中,还能确保猎物以最快的速度死去。

要是射在腿上,这鹿不一定会死的同时,还可能跑的不见了踪影。

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想要追踪可就难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另外找寻。

陈昀昭看着眼前的鹿尸,将弓放在一旁,取下锋利的短刀,小心翼翼的将鹿茸割下。

然后翻转鹿尸,四脚朝天。

接下来就是剥皮,这是个体力活,也是个技术活。

从屁眼开始,刀口往外,以免腹部绒毛掉进肉里,污染了肉质。

这玩意细小,很难取出。

剥开之后,将脏器取出丢弃。

太重,且不易保存。

本来鹿血也是大宝,但此行出来,没带装血的器皿,只好忍痛舍弃。

一番忙活下来,日头偏西,光线渐暗。

在这苍茫大山,黑暗,是危险来临的预兆。

期间,陈昀昭歇了三四次,喝光了葫芦里的水,才将一张完整的鹿皮割下来,然后处理鹿尸。

他抬起头,看着即将落山的太阳,思索再三,终是选择放弃鹿身。

哪怕处理完,也有百十来斤重。

扛着这么重的东西在道路崎岖的大山中行走,一走一个不吱声。

有舍才有得。

此行取得鹿茸、鹿皮、鹿鞭已是硕果累累,不能再贪心。

强烈的血腥味必然引来山中猛兽,他可不想和眼前这鹿葬身兽口。

用鹿皮裹住鹿鞭和鹿茸,再用绳子捆好背在身上。

陈昀昭辨别方向,迈开脚步往山外而去。

——

夜已深。

躺在床上的陈卫夫妇依旧难以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