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感生活真的无聊到令人窒息,要不是你还追星,我觉得你就是当代活化石。”徐子怡理解不了为什么会有人对帅哥不敢兴趣,何况这个世界上并不缺帅哥,更不缺有能力有才华的帅哥。
“Ashes是我对人类帅哥审美眼光的体现,我觉得我很正常好么?”
“也是,不过你难道不会把张敬之和Ashes作比较么,追星女孩的眼光不是一向很高?”
“追星女孩也要结婚啊,总不能追一辈子星。他们也不会和我结婚。”林七七顿了顿,扶了扶镜框,“而且我觉得张敬之也不差啊,为什么要把他和别人作比较,我喜欢一个人,那这个人就是最好的,别人再帅再好也没有用。”
“你才30岁,你就要结婚?结婚?”徐子怡夸张得捂了捂嘴,这可是一个女人最完美的年纪,林七七居然就想跑进坟墓里,愿意一辈子对着一张面孔过活。
吹了几个小时的晚风,七七被吹得懵懵的,一时竟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心里一咯噔,其实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就在想,如果那时候敬之能突然出现就好了,等他和自己说:“怎么样,被我骗到了吧?我早就在这里等着你一起回家了。”
七七站在路口一连等了两个红灯,好像是下意识地把脑海里的想象当成了现实。
徐子怡说得对,自己是个只会幻想的白痴,明明很需要对方,但是她不会主动出击,只会选择回避。
大概是太累了,七七沾着枕头就睡着了,迷迷糊糊间只听到了张敬之的声音,甚至有些陌生。
冒菜馆里,穿着浅金色连衣裙的林七七低头嗦了一口冰粉,而后看着对面的张敬之颇为憨厚地笑了一下,脸上泛着红晕。
“别笑了,菜都凉了。”张敬之夹了块肉到她碗里,培根上泛着红油的光泽。
“知道啦,那我们........”
“第一次约会!嗯!”张敬之抢过她的话头,脸颊泛红,“七七,我这辈子就认定你了。”
说着这话,眼前灰色的墙壁渐渐变成了旋转的老式楼梯,七七记起来,那是以前还住在老房子里的时候,漫长的电梯像是无止境般向上延伸,张敬之背着林七七,林七七记得他身上的味道,是清甜的橘子味。
“我们一定会走到白头的。”
七七猛地惊醒,手机上是凌晨三点,她已经不止一次这个时间醒过来了,虽然也能很快入睡,但秋冬起夜上厕所实在冷得手脚发抖,Bubble上发来一条新消息,七七没点进去,赶紧关了手机,刺眼的光亮得她脑袋疼。
要说“我很想你。”
微信上被徐子怡教育了一通,七七看着张敬之的置顶聊天,日期还停留在一周前。她不敢多看两眼,只觉得有些尴尬。久别重逢的情侣需要惊喜,七七更想看到张敬之感动的样子,然后不留痕迹地回到之前的热恋状态里去。
林七七特意挑了一身碎花连衣裙配米色大衣,脚上一双亮色皮鞋。
“七七今天看起来很不一样。”同事上下打量了一下她,就像是素描突然变成了油画,颜色鲜艳得像是莫奈的笔触。
“嗯,因为要去见男朋友。”七七笑了笑。
七七记得两个人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就是10月份,刚入秋不久,算不上很冷,穿着碎花连衣裙,风衣里透着点风,有点冷但不至于太冷。这身衣服还是徐子怡给她搭配的,说是什么恋爱中的小心机。
“我真的怕会感冒......”七七缩了缩脑袋,可怜巴巴地望着徐子怡。
“感冒了正好,让他过来照顾你。”
“为了谈恋爱把自己弄感冒,这也太拼了我天。”
“就是这种时候要体现一下你的柔弱啊,激发男人的保护欲,这样谈恋爱才有意思。不然你们干嘛,就看着对方吃饭,吃完饭各回各家?那你还不如跟我吃饭呢。”徐子怡翻了个白眼,怎么她徐子怡的朋友能情商那么低,没有半点她的蕙质兰心呢?
谈恋爱不出一个月,林七七就被打回了原形。夏天白t配牛仔裤小白鞋;春秋黑色大衣,白色针织衫加黑色西装裤配小白鞋;冬天白色羽绒服加黑色羽绒服配驼色雪地靴。衣橱里相似的衣服有很多件,除了陪徐子怡逛街时被强行塞进手里的几套“约会”神器,七七再没有别的衣服了。
“要不要我帮你去看两件衣服?”七七的品味单调到连张敬之也看不下去,“可不能浪费了你这张漂亮脸蛋。”
逛街真的很麻烦——林七七见张敬之进去试衣服了,赶紧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她不明白的一点是,张敬之和徐子怡这俩看上去瘦得跟猴似的,怎么有那么多力气能逛一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