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老九,年幼时就当了孤儿。
虽说是孤儿,好在是长安城的孤儿,饿了曹老九就捡别人吃过的剩饭,冷了偷别人家的衣服,就这样偷鸡摸狗的过了几十年。
现在曹老九已经四十多岁了,从一个偷鸡摸狗的成长为地痞,但不流氓,因为他曾亲眼看见一个流氓被活活给打死,而且官府的人都拍手叫好!
自打那以后,曹老九再也不敢有一点点这方面的心思。
正因为曹老九不耍流氓,平日欺负一些街坊邻居,大家虽然厌烦他,但还能忍受。
当然,曹老九也是个聪明人,要不然也不可能手脚完整的活了四十多年。
最近一月,长安城忽然多了好多新的吃食,而且深受大家喜欢。
曹老九也好奇,于是某天排队买了仨馒头,结果刚吃了一个,就有人愿意花两倍的价格购买自己手中剩下的两个馒头。
这仿佛给曹老九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自那以后,曹老九每天都会去西市排队抢购包子馒头,然后加价拿到东市兜售。
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曹老九藏在破庙下的钱罐子居然装满了铜钱。数过后,居然发现不到一个月赚了八百多文!
什么时候钱这么好挣了?
刚也说了,曹老九是个聪明人,他不想当一辈子的地痞,也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娶妻生子。
只是娶妻需要房子,而想在长安城买房子,对于一无所有的曹老九来说无异于痴人说梦。
现在有个发财的机会摆在眼前,他又怎么不会去抓住?
找过几次胡氏布庄的人打听,但没人愿意搭理自己。
曹老九耍了个小聪明,既然问不到,那么自己就蹲在城门口,看布庄的人会去哪里拉货。
还别说,很轻易的就蹲到了。
曹老九跟了好几天,发现这群人每天固定拉着空车去到一个叫放牛村的地方,然后深夜又拉着满车货物回长安城。
确定无误后,曹老九鼓起勇气拿出自己所有的存款,大着胆子的去放牛村进货。
毕竟转过一道手的东西,赚的哪有一手货多?
很容易,也很顺利的就买到了包子馒头,而且还很实惠。
当然,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曹老九从最开始用扁担挑着箩筐去进货,到现在换成了拉着牛车去进货,而长安城自己也有了一个固定的摊位,那陈小郎君给取名:舌尖上的早餐。
名字很怪,但很有效果,每天的馒头包子完全不够卖,但曹老九不贪心,多大能力办多大的事情,如果一下子把生意做得大做得火爆,难免会被人惦记,要知道财帛动人心啊。
现在每天能赚五百文左右,刚刚好。
这样不出几年,买个一进一出的院子,应该没问题。
……
“老曹,想啥呢?”
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此人原本是一家酒楼的小二,现在也跳槽出来自己单干了。
“没,没想什么。”曹老九笑了笑,挪了挪坐在牛车上的屁股。
青年才入行没多久,自然没钱买牛车,每天花二十文,租了曹老九半个牛车的车位,所以两人可以说是并排着坐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