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林墨对安娜微微颔首,两人之间不必多说,转头看向艾琳。
“詹姆斯不知道你在这里吗?”
“他...知道。”艾琳浑身轻颤了下,抬起头,脸色白得吓人,小猫似的轻吐一句话,“我到阵前喊话了,可他...并不在乎。”
“看来老詹姆斯为了复仇,是彻底不在乎得罪丘吉尔家了。”
林墨语气略带嘲讽,“呵呵...”
但也不意外,毕竟这个时代的北美军头,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出来。
说是民兵团,其实不如说是一群欺乡霸里的土匪。
南北战争里就数他们杀自己人杀的最多,随便找个借口,就把良民定为逃兵杀害。
把美军的名声败坏到,一百多年里,美国人集体厌恶战争,厌恶参军的程度。
这样的恶徒,已经得罪了全州从上到下所有人,哪怕在白人眼里,他们名声也烂到了家。
只是奥古斯塔团的力量,放在只有三十万人口的俄亥俄州,无人敢于抵抗罢了。
现在不一样了。
十几天前被奥古斯塔团追杀时,自己除了老弱的族人,什么都没有...
而现在,林墨回身看了看。
九百多个充满斗志的战士,人人手持火枪,装备硝化棉子弹。
那一排棉盾微微伫立,连绵成一座长城,好似坚不可摧的堡垒。
威廉手下近两百个白人,也用眼神对自己至死效忠,发誓要以主的名义踏破一切罪孽。
更别说自己掌握着克利夫兰镇,有近工业化的水泥工厂,还有黑马...
凭什么不敢跟你一战,凭什么不敢灭掉你?詹姆斯,你有什么资格不去死?
林墨凶狠的眼神,向前望去,不说击败,哪怕只是击退、让奥古斯塔团受创。
俄亥俄州的三十万白人,几十万印第安人,所有人都将看到。
他们都畏惧,不敢触怒,视为洪水猛兽的强大联邦军队,倒在了殷部落手中。
他们都将畏惧这样一股势力的报复,惊恐它的出现。
之前自己在路途的那番讲话,在镇上展露的神迹,一切铺垫,都将印证这些。
谁敢再说黑鹰不是天命所归,谁敢不认‘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八个大字?
换而言之。
这一战之后,如果能胜利,俄亥俄州的规则将彻底改变,自己将成为规则制定者之一。
从入关学的角度来说,就像努尔哈赤的‘尼堪外兰之战’。
那时年仅二十五岁的清太祖,率着几百族人和十三副盔甲,击破了尼堪外兰据点,杀死了明军守备,从此在抚顺一代名声鹊起,各部归顺。
那么,自己的立足之战,就是今朝!
林墨攥紧了拳头,高高举了起来,看着整队集结好的所有战士们。
没有人骑马,因为骑兵在这个时代,没有配备燧发短枪,几乎就等于白给。
他轻声说,声音却很低沉,传得很远,“战士们...”
“我们要在丛林里战斗,我们要在平原里战斗!”
“要为死去同胞们而战斗,要为新生的婴儿而战斗!”
“若神明们真能记住我们,那一定是在我们的旗帜飞到至高之处时!”
“在此之前,用敌人的鲜血来浇灌...”
又看向白人战士们,用英语短促的道了一句。
“从此刻开始,公义将由我们执掌!”
话音落下,战士们的呼吸声急促起来,眼神里分明多了些说不清的东西。
而林墨只是手持棉盾,挥了挥手,接下来的话,不用再多说,他的行动就很明了了。
“冲击它们,将这些畜牲赶出去,固守我们的防线!”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