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一章 天命在我,战无不胜(1 / 2)鹰酱刚建国,我成印第安人了?首页

晨光透过薄雾,洒在了战场上,但这丝丝霞光,似乎无法驱散笼罩战场上的杀气。

哪怕身上披着厚实的皮毛,可深秋清晨的寒风,依旧冻得彻骨,手指、脚趾、马上就红透了,僵硬起来。

空气中弥漫着火药的刺鼻气味,耳边回荡着震耳欲聋的枪声。

随着黑火药爆裂后产生的浓烈烟雾,弥漫开来,视线变得模糊不清。

所以开几枪之后,就得举着棉盾,不停的挪换位置,看上去极为猥琐,没有一点英勇的气概。

但是,能保命。

战斗中是没空想那么多的,只知道在棉盾后面,开枪,举起盾换位置,接着开枪,哪怕棉盾被击穿,子弹从头皮擦过去,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开枪。

守到长弓他们攻进来,才能安全,否则,没有任何安全可言。

因为目前为止,林墨就只有这二十多人,要面对五百多酋长护卫的进攻。

近现代燧发枪,都算是全火力子弹,毕竟这时代没有火力计算的问题,能打出去的子弹威力越大越好,什么7.62、9毫米,通通不在意,有多少火药装多少火药。

火枪子弹也就是穿透力差点,因为是铅弹,但冲击力丝毫不亚于后世的步枪。

那一枪打过来,就算不能穿透棉盾,带来的冲击力也能把人掀个底朝天,所以林墨必须让2~4个男人顶一面盾,才能抵住子弹的冲击力。

其实这种盾墙战术,从这个时代主流来看,是相当落后的。

因为既丧失了步枪阵列的火力优势,又丧失了散兵的灵活性,如果是跟白人交战,排枪大军肯定会教教他们如何做人。

可现在情况不同,印第安部落就没有排队枪毙的能力,通常都是躲起来抽冷子,一枪能打死一个人,就值得高兴。

“这是什么?”卡瓦酋长的第八个儿子,白石,此时瞪大眼,盯着远处这个黑乎乎的东西,像野牛一样排成一排,还在不断挪动,盾口处出现个小小枪口,不时开出一枪,就慢吞吞挪动着换个地方。

就那么点人,就那么几面盾,明明一小队人冲上去,就能将他们结果掉。

可每当战士们冲上去,想抡起长刀劈砍的时候,总会被一枪命中,倒在地上,哪怕成功冲到了盾前,另外一个盾口也会冒出一枪...

面对这种无赖战术,白石心里只有一句话,这尼玛也太猥琐了!

“他们的人太少了,怎么就这么点人?”紧接着,另一个疑惑漫上白石心头,这么点人,为什么要守在这里,一副要拼命的样子。

他也不蠢,既然不明白敌人的意图,一时半会也拿不下,就不让战士们去白白送命,而是挥了挥手,打出一个狩猎姿势,示意两边的战士们包抄过去。

盾只能防住一部分角度,从后面突击过去,这些人腹背受敌,那奇怪的盾不就没用了?

“唉!”对面有两个护卫队长点头,发出一声干吼,表示可以,转头就带着几十人,各自呈不规则线列,小跑出去,只要跑出了步枪射程,他们就会从草窝子里包抄过去。

只是,敌人这个打算,早就在林墨的预想中,毕竟包抄是太正常的战术了。

所以他带人守的这个地方,其实是有点讲究的,位于圣殿左前方,一片稍微隆起,约莫只有几米高的小土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