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我妈横空出世(1 / 1)我妈风云二十年首页

因为主要讲述的故事时间线是我妈离婚之后,所以需要补充一下人物设定,方便故事更好的讲述下去。故事中发生的人和事几乎都是真实的,少许润色也是我实在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

我的宁果母亲生于1976年,当时我的外公已是老家金波镇小有名气的诊所医生,又因人长得人高马大,是又出医术又出力,在当地颇有声望。所以我妈诞生之处便是受着万千宠爱,并且有着优渥的生长环境。外公那辈祖上在南京开银行,家境甚好,故而长得又高又帅,而他又因为外婆长得白嫩而与之喜结连理,所以生下来的我母亲宁果在读书时便成了校花般的人物,从初中到高中收获不少情书,不少在外公诊所看病的好人家,也想着定亲。因其性格大方,从小就有很多很要好的姐妹,有着长达数十年的友谊,不过这些姐妹在之后各自嫁入豪门,唯独我的母亲却艰苦浮沉许久,但这也是后话。

虽然相貌性格出众,但母亲的学业却很堪忧。不过在当时90年代,她的外貌和口才却足以支撑她去尝试当时兴起的一系列流行事物。当时的她迷上了播音主持,虽然外公不懂,却也在报纸上细细查询,并向来往的有门路的病患打听。由于金波镇离省会城市天州离得很近,所以外公亲自送我母亲去报考播音主持,而我母亲也不负众望真的在别人读大学的年纪成为了一名主持人。在这期间她还成为了全国第一批导游,专门负责领导的旅游介绍。

背景介绍的差不多了,总结一下就是我母亲是一个出生便备受宠爱,外貌性格出众,在读书时便有一堆追求者,然后在90年代当过主持人和导游的女人。在云南旅游时,一个老妇人看到我母亲后震惊地挽着她的手,问道:“你是孔雀公主吗。”而在当导游时,铁路部部长的夫人看到我母亲后忍不住夸道江南女子果然生的水灵,一再想收作干女儿。这样的一个人,在跟我父亲结婚后的这几年经历了什么呢————被绿。

是的,铺垫了这么多,据我恶意估算,她跟我父亲结婚这不到十年里,我爹出轨的次数两只手数不完。这么多年里我妈除了被我爹狂戴绿帽子,还要帮他出谋划策生意,为了我还要搬到距离金波镇四十公里的外牛镇做电视台主持人。最后,因为在2007年,因为我爹守不住自己的生意,不听劝告要将家里的房子卖掉翻身,我的母亲最终下定决心,跟他离婚。据我妈跟我解释,她说她跟我奶奶告状说我父亲要卖掉属于我的房子,而且还经常出轨。我奶奶只是冷笑着看着她:“所以呢,你都嫁进来了。我告诉你吧,我儿子只会死过,不会改过。”正是我奶奶的这句话,让她下定了离婚的决心。在十三年后她终于能光明正大与我相认时,她说让我原谅她,她不能把我的未来赌在让我父亲浪子回头上。她说妈妈一定要变得很强大,这样才能有能力照顾你,但妈妈一直被束缚在这里,是什么都做不到的。

那一天的天气是怎么样的,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我的母亲在走出民政局大门的那一刻,她心里那刻虚假的太阳终于从云层里落下。这个靠不住的男人明明出轨了那么多次,听到我妈提出离婚后甚至还赌气地说出要把儿子的名字改掉。当我母亲跟我讲述这件事的时候,她气笑了,这一刻她跳出婚姻的牢笼,才发现自己执意要嫁的人,从来没有长大。

可离婚了她就解脱了吗?宁果,你结婚六年,分娩十小时,养育了五年的儿子你放得下吗?你为了家庭,从老家的众星捧月到了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现在你离婚了,你下班后又要住哪?之前只是套在她身上的五匹马的缰绳,在离婚协议生效的那一刻骤然拉紧。一个从小被宠到大的女孩子,在这一刻一个人面对所有问题带来的压力。

离完婚的妈妈灰溜溜地回外公家住了几天。看着眼前这个从小把自己宠到大,又极力阻止自己嫁到那么不靠谱的一个家的老父亲,妈妈终于可以像当初那样,成为一个什么都不用想的小女孩,扑到外公的身上嚎啕大哭起来。在这六年里,她嫁到偏远的乡镇,刚开始每天除了上下班就是在房子里两眼放空。而我爹却开着车,打着做生意的名号全城到处玩。用当时我妈朋友的话说,我爸比他这个千万富翁都要忙嘞。而在痛苦分娩几小时后,我爹以及我爷爷奶奶兴高采烈地冲出门找馆子庆祝,留下刚分娩完的我母亲,一脸惨白,慈爱地望着刚出生的我,一个人在产房里躺了很久很久,不敢合眼。而在我长大后,因为我爹把车开出去玩,我母亲只能带我坐着公交车,去城里儿童公园玩耍,去吃当时小朋友想都不敢想的肯德基。虽然我到现在还在吐槽她做饭不好吃,懒得学做饭。但这样一个从小宠到大的大小姐,在20多岁的年纪,约上同样正值青春的小姐妹,挤着公交车带我走遍了这座城市所有好玩的地方。在短暂回到老家的这几天里,宁果,你会回忆这几年吗?我知道我的母亲一直在回忆,因为这些回忆都跟我有关系,她知道以后见一次儿子将会成为生活中最大的困难,所以她要一遍一遍记住曾经在一起的每一天。她在饭桌上看着父亲和母亲,对他们小声说:“我要回来工作,我要把儿子要回来。”然后声音一遍遍变响,仿佛在命令外公外婆要听从她的命令。她说的越来越响,却哭的梨花带雨。她30岁了,她还有多少的时间可以东山再起,可以要回儿子。但她说:

“我要回到这里工作,我要把我的儿子,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