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吉隆坡
泰有矿业的工棚休息处,郑毅背着手,缓缓地溜达了回来,在墙角处随便找了个地方休息。
经过这半个多月的调养,他的身体已经好多了,也渐渐适应了自己的身份:猪仔。
他上辈子有很严重的高血压和肝病,穿越前的那顿大酒,十有八九是把自己给喝死了。
人在央企,身不由己,都是为了陪领导么,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工亡。
‘原来这世上,真有穿越这回事啊。’
他还是挺开心的,毕竟死了之后既然能够重来一次,那他现在所活的每一天岂不都是赚的?
何况上辈子他都已经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了,身体还不是很好,如今重生穿越,竟成为了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壮小伙,还有什么比重回年轻更美好的事情么?
只有年龄大了起来,才知道一个年轻,健康的身体是一笔多么宝贵的财富。
至于身份低微,日子艰苦,他反而倒也不甚在意。
他小时候也是苦出身,而且他很相信凭自己的能力,见识,技术,这所谓的苦日子过不了多久,说不定以后还能青史留名呢。
想到此,郑毅不禁冲着太阳露出了一个灿烂的傻笑。
“喂,赔钱货,这是你的饭。”
说话间,一个身穿粉色洋装,看起来还挺好看的少女不甚耐烦地将一碗白粥有些粗暴的放在郑毅的面前。
“看什么看,还不赶快吃?赔钱货……”
少女名叫小环,是泰有矿业,李家大小姐的丫鬟。
李家大小姐,就是那一日他迷迷糊糊之间,花了五十块大洋把他买下来的那个人,
可惜,自从清醒过来之后他就没见过。
而很显然的是,这位李小姐的丫鬟仿佛一百个瞧不起他,因为他都已经清醒好几天了,却始终不肯下矿干活。
郑毅也不介意,笑着冲小环点头道:“谢谢小环姐,小环姐今天擦脂粉了吧,看着好像比平时漂亮。”
“油嘴滑舌,哼,你啊,也就是被我们李家买下来了,命好,换了别的主家,就你这般的又懒又馋,赔钱的货色,早就给你打死了,都好了几天了,也不开始干活。”
“我的身体还没好呢,您让我再养几天,再有个七八天,肯定就养好了,你们放心,买下我,你们其实捡大便宜了。”
“哈,还想再养七八天,你想得美,告诉你,管事儿的已经说了,至多再让你养三天,三天后,必须下矿干活。”
“哦。”
郑毅点了点头,表示理解,然后也没说什么,继续蹲着喝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