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诗歌才换行频繁,就是为了多凑行数多赚钱。
赚钱嘛,不寒碜。
这里面,唯有电影剧本除外,因为电影剧本很特殊,稿酬可以不受那个通知约束。
当然,是被电影厂选上,并且要拍成电影的剧本。
这时期,电影厂财大气粗不差钱,所以剧本定价方面,有一定自主权。
一般来说,此时一个电影剧本,一旦过稿,每部是在500元到3000元之间。
具体多少,还要根据剧本的长短,编剧的名气大小,以及电影厂的相关领导是否看好等原因而定。
但只要你的剧本被电影厂看上,500元一部是最少的。
与此同时,电影配乐也给的特别高。
比如给电影配音的话,单纯作曲能拿300元到800元,作词能拿50元到150元。
但这只是针对给电影配音。
如果你写的歌不是电影配乐,是单独写给唱片公司,比如写给中国唱片厂,酬劳最高也不过20元一首。
这20元还是顶尖那一小部分的著名作曲家,一般人能拿10元一首就不错了。
比如那首脍炙人口的《十五的月亮》,原创者铁源在写出这首歌的时候,仅拿到了16元稿酬,所以大家才戏称他这是“十五的月亮十六元”。
那还是稿酬改革过的1984年,不是价格更低的1979年!
所以结果很明显了。
这时期,如果你想通过当文抄公的方式拿高薪,最好给电影厂,别去什么杂志社、出版社、唱片厂之类的地方。
因为在这个时期,电影厂才是内娱里最有钱的,没有之一。
相比财大气粗的电影制片厂,此时的什么唱片厂、杂志社、日报社,都是穷鬼。
穷鬼嘛,自然给钱就少。
正是因为这样,文峰住院期间抄《牧马人》的时候,就是写的电影剧本。
为了以防万一,增加过稿率,同时也是不想糟蹋经典。
他抄《牧马人》的时候,不光写了剧本,他还配了脚本插话跟配乐。
也算良苦用心了。
然而,等他稀里糊涂的出院,又遇到那个官二代,发生狗血事件后,他改主意了。
因为他彻底想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对现在的他来讲,直接去北影厂投电影剧本不合适。
原因很简单,现在的电影剧本稿酬,确实高的离谱,可问题在于,电影编剧这一行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本身就很小众,或者说很封闭,门槛非常高。
这时期的电影编剧,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个人,说是一小撮人圈地自封也不为过。
一般老百姓别说不懂怎么写剧本,也不知道剧本的稿酬,就算他们知道怎么写剧本,也投稿无路。
虽然这时期也有一些剧本的投稿途径,比如北影厂自己有个专门刊登剧本的刊物《电影创作》,但这玩意儿吧,现在就是糊弄外人的。
《电影创作》这个刊物吧,现在说是一种电影行业内部的专业期刊也不为过,外人别说很难知道这个,就算知道了,往那边投剧本了,一般也不会被采纳,除非你是名人。
就好比后世的烟草局招工,说是公平公正公开招,可他们招工的时候都是内部通知,外人谁知道啊,等知道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等烟草局真正公开招工了,待遇也不一样了。
还有像电力石油等国企,后来的招工也基本都是类似的套路,要不然也不会有所谓的萝卜招聘一说。
至于各个机关单位的公务员,这种萝卜招聘就更不用说了,简直是公开的秘密。
真正能公平点的,也就是国考了,但国考的残酷性不言而喻,一般人就不要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