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所长,笔录拿来了。”
朱存良把笔录恭敬的送到袁所长手上。袁所长也没搭话,便快速的浏览起笔录,看完一页便递一页给郑秘书,郑秘书也一起认真的看了起来。
当事人笔录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是严格保密的,不能给外人随意翻看。朱存良知道笔录里的内容涉及苏若羽的个人隐私,按规定,郑秘书是不能看的。
但是,规定是给可以被规定的人制订的。
“小朱啊,你没有对陈思录和司马宇做笔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谁先动手还是要搞清楚的。苏若羽说是刘珂琪先动的手,你需要给陈思录做个笔录。她说不确定司马宇有没有看见,那就没有必要做笔录了。对于有利证据,她在现场都不确定,估计就是没有了。”
袁所长接着说道:
“医院那边的伤情鉴定要纸质的,电话问询还是不严谨,归档后要经得起检查。”
“酒店那边的损失也要做个统计,请酒店方把损失算一算,看看总金额大不大?”
在袁所长看来,拿个伤情鉴定,日后上级查起来也好有个说法。酒店定个损,让苏若羽多赔点钱,也算对郑秘书有个交代。这种打架斗殴的事情,也就让受损一方消消气就过去了。
袁所长看了看郑秘书,小声问道:
“郑秘书,你看还有什么问题吗?”
郑秘书眨了眨眼睛,看了看袁所长,转头对朱警官说道:
“你们都是专业的,我是个外行。不过我有几个疑问,一是苏若羽和陈思录不是夫妻关系,苏若羽有权利限制陈思录的交友行为吗?二是苏若羽说用拳头打的刘珂琪,一个女人的拳头可以把人打的头破血流吗?会不会苏若羽手中有凶器?三是苏若羽怎么知道刘珂琪和陈思录在香飘大酒店的,是谁告诉她的?四是苏若羽说她去了香飘大酒店,司马宇是后来赶到的。有没有可能他们是一起去的,司马宇会不会是帮凶,他如果提供证据,会不会有做伪证的可能?”
袁所长听完郑秘书的话,倒吸了一口凉气。当领导秘书的人确实是厉害的,四个问题精准到位。
不是夫妻就是独立个体,法律层面相互没有制约关系。持械、带帮凶,这不是捉奸,是寻衅滋事。窃取跟踪他人行踪,并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这是故意伤害。司马宇认定为帮凶,他就是苏若羽的共同利益人,他说刘珂琪先动手是很难被采信的。
要说姜还是老的辣,这文化人有了权力,搞起人来,是刀刀见血的。像袁所长这种行伍出身的武人,断难想到这些阴损的招数。
朱存良一听也是心中暗暗骂了一声,好歹毒!
他处理这样的案件多年,虽然苏若羽和陈思录不是夫妻,但是他们是明确的男女朋友关系,女方被带绿帽,打小三出口气也是常有的事。而小三一般也不敢多废话,获得一定的赔偿也就算了,谁都不想把事情闹大,被人指着鼻子骂。至于第三方损失,一般也会由当事人单独沟通赔偿,不会并案处理。这样金额不会太高,就不会被起诉。袁所长说酒店损失并案处理时,朱存良就有点觉得过分了。打架破点皮,至于这么大动干戈吗?
现在郑秘书显然是把案件往刑事案件上靠了,如果成立,搞不好会判上几年。对于一个没有背景的农村女孩来说,不要说判几年,就算是个拘役,也可能面临失业的问题。30来岁的大龄女,老家在农村,失业,有犯罪前科,试问,给一个女孩贴上这些标签,这个女孩这辈子不就毁了吗?。
“其实这就是一个因为男女感情问题造成的小摩擦,双方都批评教育一下,这事情也就过去了。没有必要把事情搞得太大吧。我看苏若羽也诚恳的接受了批评,愿意赔礼道歉,支付医药费,今后应该会吸取教训,不会这么冲动了。”朱存良打心眼里不想这么做,就壮着胆子表达了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