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端来了第三碗面和一碟子卤肉,李焦便继续吃了起来。清风店自然也不大,这里因为有官驿,又正好处在保定府和真定府的中央,所以比其他镇子繁华一些,往来的客商人员很多,到了晚饭的时候,小馆子里热热闹闹的上满了人。
旁边一桌两个中年人的交谈引起了李焦的注意。
“明年就该走了吧?”络腮胡子喝一杯闷酒,问了对面的消瘦中年人一嘴。
“过完年就得走,说是定了高山卫守长城,对面就是鞑靼。”
“咱们做军户的,逃不过,别想了。”
消瘦中年人叹了口气:“你别说风凉话了,要不叫你儿子去,我们家出钱?”
“我们家是贴军户,你们家是正军户,我们出钱,你们出人。百户所那边已经说定了,我知道你们家也有钱,要不是没办法,谁乐意把儿子送前线去。”
“等着吧,咱们谁都逃不掉。”消瘦中年人总结了一句,喝起了闷酒。
李焦听了几句,心想这两家人的处境倒是跟自己一样——应该说是跟之前这位李焦一样。这是大明的一种兵制,称作“剁集”军户。所谓剁集就是军户一家若有好几个男丁,就需要出一名丁男当兵。但若这户人家的丁男只有两个人以下,便由两三户共同组成剁集单位,其中一户出人,称为正军户,另外一两家出钱,称为贴军户。
李焦是家里唯一的儿子,还有个妹妹,所以和邻居组成了剁集军户,李焦当兵,邻居出钱供养。这次回家便是因为父亲出了事,信是妹妹写来的,上面只说了父亲得罪了百户所的主簿,受了伤,怕是熬不下去。
李焦从小重感情,接到了信,心绪不宁,长官又不肯告假,只能铤而走险当了逃兵。
这是洪武二十八年的冬天,春节还未到来,李焦记不清朱元璋坐了几年皇位,但记忆中太子朱标已经死了数年,想必朱元璋的死亡也快到了。
一顿饭没有吃完,小五便带着写好的路引来了,有了锦衣卫这张大旗,路引写的就很随便,胡乱编了个身份,照着李焦的样貌描述了一番,便算是交了差。
李焦收好路引,谢过了小五。
“大人,您还是尽快换身行头吧,这满身的血和伤,任谁见了都难免有疑心的。”小五告辞的时候好心提醒了一句。
“你说得对,沽衣铺子在哪里?”李焦问。
“沿着街往前走几步就有。”小五向前方一指。
“好,多谢兄弟,那我走了。”
出了面馆,顺着小五指的方向走了一会,便瞧见了沽衣铺子。李焦钻进铺子里,选了个麻布衣服当场换了,又借了店主的抹布擦了擦身上的血迹,收拾了一下,这才勉强收拾齐整。
对着店里的铜镜瞧了瞧,发现李焦长得还算英武,眉宇间稚气未脱,左边眉骨上面有个一寸长的伤疤,想来是受过伤的。李焦呆呆的看了半晌,不敢相信铜镜里面的自己已经换了一副模样。
他还在愣着神,突然听到身后街上一个声音大喊:“堵住他,这贼抢了信!”声音很熟,正是那捕快小五。
李焦回过头,正巧看见一个人影向这边狂奔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