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以现在的嗓音条件,别说四位明星导师了,他自己的眼光就不可能通过。
这么短的时间,想靠纯粹的唱功来吸引导师转身是不可能的,唯一机会就只剩选曲了。
原身选的,是曾经在这个世界红极一时的流行歌,这首歌的音域很广,原身的音域刚好能唱上去。
然而,能唱出那个音域,跟能驾驭好那个音域,两者间天差地远。
原身的高音靠真音硬顶,十分不稳,常常破音,而且质量很差,听感有一种尖锐的刺耳感。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细节上的毛病,说都说不完。
总之,选这首歌就是找死。
但是临时换歌也有很多问题,首先这个世界的歌他完全不熟悉,临阵学歌根本不现实。
用前世的歌则是选择太多了,要挑一首难度相对低一点,容易驾驭,而且用这个大白嗓唱出来也能震撼明星导师的歌。
这个选歌难度就非常高了。
毕竟普通人第一次听新歌,听的是旋律,喜欢上旋律后才会去看歌词,这两点做的够好,对歌手的唱功不会太苛刻。
但这是好声音选秀节目,导师选人主要听的就是唱功,旋律跟歌词只能是加分项。
幸好,林奇上辈子一生都在跟流行音乐打交道,很快决定好最适合现在的方向。
流行、乡村、爵士、节奏蓝调、说唱、雷鬼…这些类型第一时间就被他毙掉。
以他目前的唱功条件,只会毁掉这些前世经典。
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
摇滚!
而且必须是那种能让人第一次听,就被震撼到灵魂深处的经典之作!
当然,不是说摇滚只需要音域不需要唱功,正相反,好的摇滚主唱无一不是天赋机能跟唱功都拉满的妖怪。
而是以林奇现在的状态,选择能突显出音域的摇滚作品,加上他对歌曲的理解诠释能力,才是最有机会在导师面前脱颖而出的选择。
想到这里,他马上拿出纸笔,迅速写下鼓谱跟吉他贝斯的曲谱。
这首歌,他前世听了不下百次,谱子早就扒到烂了,熟到不能再熟,就算要将歌曲浓缩到符合盲选的一分半钟以内,下笔也不需要思考太久,速度快的像印刷似的。
就在他刚停笔,西装黑人就走了过来。
“林奇,该你彩排了,祝你好运。”
林奇看着黑人,一脸歉意说道:“抱歉先生,我想换歌。”
黑人歪着头一脸问号:“What?”
林奇自然知道这种临时换歌的举动,会给节目组带来麻烦,但为了自己,他也只能坚决说道:
“我说,我要换歌。”
“我很抱歉,林奇先生,节目流程已经定好了,恐怕我不能答应你。”黑人双手抱胸,面无表情的摇头。
林奇也板起脸说道:“那就帮我找能改变流程的人,否则我只能退赛了。”
黑人认真的看着林奇,后者毫不示弱地盯着他。
没几秒,黑人拿起腰间的对讲机,说道:“这里有点情况,下一位选手坚持换歌,否则他要退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