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我和我的女友(1 / 2)哈布丁的巅峰狗生首页

说实话,我们相恋整整五年了,我仍想不明白,她当初为何会喜欢上我。

与白富美的女友相比,我是卑微的,出身一般,家庭拮据,大学四年还得靠勤工俭学;不像她,典型的富二代,大一时就开着一辆红色跑车自由出入校园。

她甚至连名字,都比我高贵许多——童雨霏,多么富有诗意;而我,叫哈布丁,土得掉渣,渣到离谱。

我们从大二便开始恋爱,是童雨霏主动追的我。

虽然她是回头率百分之百的校花,虽然她长着一张漂亮的瓜子脸,皮肤白皙如瓷几乎没有一丝瑕疵,尤其是那前凸后翘的火辣身材,配上一双大长腿,走到哪里都彰显着该死的性感……

但我真的对天发誓,是童雨霏主动追的我!

那天,我正忙碌着跑外卖,她开着拉风的红色跑车咆哮着把我刮倒在地,在我发出惨叫之前,我仅瞥了车子一眼,便明确断定出它的主人是谁。

然后,貌美如花的主人下车向我走来了,她主动跟我道歉,跟我搭讪,然后惊喜地认出我是她同读大一的校友。

后来,她又主动承担致使我腿部受伤的一切费用,还在医院悉心照看我半个多月;后来,我也知道了她那辆爱车是福特的野马——那可是很多哥们驰骋于情场的“泡妞神器”啊!

若非我因自卑而显得异常高冷,说不定在我们相识的那个暑期,童雨霏就会主动跟我表白。

大二开学后,她开始频繁请我吃西餐、看电影,甚至在校园公开场合挽起我的手臂,向那些红眼的公子哥们宣告着她爱情的归属——坦白交待,我们在第二次约会时,她便野蛮夺去了我的初吻,并且眉头一场,颐指气使地说,从今往后,我哈布丁就是她童雨霏的正式男友。

天呐,她的热烈和霸道让我惊慌失措!

要不是她当时才19岁,小我几个月,我可真要把我们的相恋,想象成骑士与贵妇的那种爱情了。

随着双方深入接触,我愈发恐慌,愈发搞不懂童雨霏究竟看上我哪一点。

就说爱好吧,她喜欢二哈,我喜欢狸花猫;她爱吃蛋糕,我爱吃灌汤包;她喜欢开车四处兜风,我喜欢散步附近走走;她爱看缠缠绵绵的情感剧,我爱看厮厮杀杀的武打片……

两者如此反差,打个比喻的话,若我是下里巴人,她显然就是阳春白雪。

讲到这里,读者一定以为,我纯粹靠长得帅吧?哦,不不!

若论身高,我一米七五都不到,童雨霏不穿高跟鞋就能跟我持平。

虽然我依然可纳入英俊小生之列,相貌堂堂,皮肤白净,特别是浑然天成的一股忧郁气质,也曾令不少女生着迷。

但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童雨霏岂会如此肤浅?

唉,算了,我又不是玩什么凡尔赛,直接摊牌吧!

——当初让我有底气接受她示爱的,无非是自己,也算得上大学里的风云人物!

我大一时即获得校园的“单场最佳辩手”,史无前例;除了口舌生花,还文采飞扬,凭借在国家级文学期刊发表的几首诗作,被校内一众缪斯信徒推荐为文学社的副社长。

何况,我还有“哈布丁”这个名字加持。关于这个名字,虽然我对没文化的爹娘埋怨已久,但越来越多的文学粉丝认为它逼格之高,简直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