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做好被打击的准备,不要因为碰到一些烂人烂事就灰心,这是一场持久战。”
程酩本来对网络相亲这件事,还是有些惧怕的,也有点抹不开面子。不过看到梁甜大美女都在用网络相亲,无疑给自己增加了很多信心。
“那你现在有碰着过合适的吗?”
“有一个还挺让我心动,但我们还没有见过面。”
“没见过面,就能心动,你也不怕货不对板。”
“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每次见面都磨磨唧唧的。”
“不是骗子吧,或者是有家室的感情骗子?”
“目前看起来不像,再观望观望的。”
程酩和梁甜吃过饭后,又去看了一场电影,天色已经很晚,两人便分开了。程酩已经很久没和别人一起看多过电影了,即使是同性的好朋友,以前她下班的时候,就经常游荡在自己家附近的商场,随便逛逛街,然后有新上映的电影也会去看看,但始终都是一个人。她是一个很耐得住寂寞的人,甚至自己一个人去吃火锅,即使在这种情况之下,她仍然没有想过是否还有第二种日子可以过,比如说找个男朋友之类的。
程酩以前的世界里,就没有男朋友这个概念。即使碰到了自己喜欢的人,她也往往都只会暗恋,然后自己脑子里可能也会设想无数个浪漫的场景,但她就是感情里的矮子,永远不会付诸于行动。碰到喜欢自己的,她也没有那种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画面感,她不知道什么是亲密关系。
她的这些意识都和她的过去有关,从小到大生活在那种家庭氛围中,她根本不知道感情应该如何表达,如何心平气和的去得到自己心仪的一切。在无数次嘶吼与暴力的背后,程酩的认知就是如果能安安静静地有个自己的空间就好了。在这种自我诉求的长期引导下,她逐渐变得生活里不需要任何人,她自己就完全可以搞定一切。搬家,修下水管,抬重物,和社会人物谈判,组装柜子等等这些男性更擅长的工作,她都是一个人完成的。
如今自己开始想谈恋爱,甚至结婚了,其实这对于程酩来讲是一个巨大的转变。就好像一个婴儿学习走路一样,一切都是新的开始。但对于程酩来讲,她的感情之路其实比婴儿学习走路的难度要难的多。婴儿学习走路,一方面有人教,另一方面婴儿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孩子这方面要持续学习,他们了解自己的孩子,即使摔倒也不会嫌弃或嘲笑。但程酩不一样,她这个年纪没谈过恋爱,对他人来讲,那是不可思议的,要么不理解,要么嫌弃,要么觉得怪异,总之都不会是什么好的感受。真正站在她的立场,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并且不问她过去的人,这么多年她只遇到了一个,就是那支笔的主人牧泽。
牧泽和程酩年纪相仿,只比她大了一岁。两个人是八年前在一家公司里的同事。两人共事的时间并不长,满打满算的三个月,这三个月是程酩最开心的记忆。那段记忆对于程酩来讲是那么的鲜活,那么的灵动,那么的多姿多彩。如果以后程酩不会再遇到别人的话,也许就是她这一辈子的记忆财富了吧。
两个人刚分到一个团队的时候,程酩对这个人的记忆并不深刻。两个人的初见情景,程酩其实已经忘记了。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对他有了不一样的情感,程酩自己也不太清楚。刚开始那段时间的记忆仅仅停留在,这个男生好活泼,好喜欢说话,人缘不错,家世不错,开的车很好,没有负担的人活的的就是轻松,这种很初级表面的印象。但也觉得这个人和自己根本不是一个圈子的,有点敬而远之的感觉。
但随着日常交往的增多,他逐渐发现这个男生家庭条件虽然很好,但是一点都不娇气,甚至比很多寻常人家的孩子还要接地气,努力工作。这一点就让程酩有好感,毕竟她自己那个时候也是一个工作狂。对那种有理想有追求的人,就是会不自觉的高看一等。
当然这些想法都是在程酩自己的脑子里,她那个时候在办公室里的表现就是一个格格不入的怪咖。同事们聊天的段子,她听都没听过,更别提融入了。而且那家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传统文化的杂志社,面向的读者群体都是社会上的一些已经功成名就的人,日常的员工所谈论和关注的也很多都是奢侈品、高雅艺术和古典文化。这些对于程酩来讲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所以程酩就越来越沉默,以掩饰自己的孤陋寡闻吧。被人说成是一个内向的人,总比在他人面前露怯强点,这就是她那个时候的状态。
那有一件小事是很打动程酩的,有一天中午午休,大多数在公司的同事们都聚在一间会议室里吃午餐,除了程酩。她很想融入那个环境,毕竟一个集体里的边缘人物并不讨喜。
她就有些羞涩的走到会议室门口,看到会议室里的那些同事都很开心的边吃午餐边聊天,气氛热烈。当程酩走进去也想和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会议室里的人们稍微停顿了一下下,气氛突然间有点停下来,这让程酩有一点点尴尬。程酩看到只有最里面有一张空着的椅子,要穿过人群,她很怕麻烦到别人,所以她当下只想逃走,她不想成为打扰同事谈天说地愉快用餐的人。
就在这时牧泽叫住了她,用一种特别轻松和亲近的语气说道:“程酩,过来这么坐啊!”就这一声,真的把程酩的心暖到了。以致于多年后这样一件小事,程酩还能想起还能感觉温暖。
原来在一个集体里,还是有人把她当自己人的,没有因为她的孤僻而冷落她。而且也挽回了她的一点点面子,让其他同事也看到,哦,这个人也是有点集体存在价值的,并不是完全孤立无援的。
总之,程酩的那些破碎的自尊心,好像被拯救到了一些。当然,程酩那时的状态也不能怨他人不重视她,毕竟没有人有义务去理解一个不那么合群的人。她刚刚经历了一些生活上的变数,生活进行的异常艰难,情绪和状态都是在人生的最低谷,属实在集体生活中有些异类。但也正是在如此的恶劣情境下,还有这么一个人没有对她敬而远之,这让程酩感觉到温暖,所以她才会更觉得感激牧泽。
往后的日子直到现在,程酩每每想起牧泽,她都充满了感恩。她知道,如果那个时候,没有遇见牧泽,如今的她在人格方面,可能不会像今天这么舒展。是牧泽用自己做示范,给程酩一个答案。告诉她,一个人如果想要过的开心快乐,应该要怎样为人处事,怎样言谈举止,简单的说,牧泽给程酩打了一个样,一个在程酩的世界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样板。所以后来当程酩再也没见过牧泽后,有那么几年,她活成了牧泽的样子。